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有哪些?什么行为将被罚?全在这部汇编里

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有哪些?什么行为将被罚?全在这部汇编里

南都讯 疫情防控涉及哪些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将受到处罚?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继续梳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编纂发布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第四版。

据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编纂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版、第二版和第三版,先后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7日、4月13日在广东人大网疫情防控专栏发布。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的编纂在汇编第三版基础上作了补充完善,更新了修改后的刑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增加了新制定的反餐饮浪费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89部,删减了已废止失效的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或原文件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发的文件所涵盖的规范性文件7部,合共收录189部,形成汇编第四版,发布于广东人大网。

汇编中的部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NO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明确禁止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

针对广东部分群众爱吃野味的陋习,为阻断疫情发生和病毒传播,提倡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分别在三处对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作出规定。

《决定》第四条规定,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第五条规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第六条列举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强调疫情防控工作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原则当今世界公认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决定》规定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第二条第七项规定捐赠财物的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当依法公开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明确未履行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要求,缓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疫情信息,未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隐瞒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经历将被追责

根据《决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拒绝接受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的;哄抬防疫用品、药品或者民生用品价格,生产、销售伪劣的疫情防治、防护产品、物资、药品和医用器材,扰乱市场秩序的;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等。

NO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扩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

《条例》扩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将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明确禁止猎捕、禁止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

《条例》还将禁止猎捕的范围扩大到省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野生动物,将合法猎捕的用途限定为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疫情防控等非食用性利用,坚决杜绝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行为。

《条例》将禁止交易的范围扩大到省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野生动物,强调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明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流通应当持有和查验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规定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审查、核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实名登记,加强监督检查。

食用野生动物最高可罚其价值的二十倍

《条例》落实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条例》修改后规定,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按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倍数进行处罚,对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以罚到其价值的二十倍。

NO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疫苗安全事件分为4个级别

根据《预案》,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企业应当依法落实疫苗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排查和消除疫苗安全风险隐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加强疫苗接种规范管理,加强接种人员专业培训,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预案》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试行期为2年。

在加强预警方面,《预案》明确,各级药品监管、卫生健康等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部门应发挥专家组和技术支撑机构作用,对疫苗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

链接: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第四版)

http://www.gdrd.cn/xwdt/202106/t20210608_183851.html

一号楼工作室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王莹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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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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