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号,一则警情通报引起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3月30号晚上,发生了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父亲房屋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于是持刀至堂侄女家将堂侄女母女杀害,事后犯罪嫌疑人畏罪跳楼自杀。
这件案件传上网络后,引起网友热议,最大的讨论点有三个:
是不是《继承法》惹的祸?
李某继承自己父亲的房屋,与堂侄女有什么关系?
堂侄女的老公是律师,其在这起房屋继承中又扮演什么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最大的问题是继承顺位和代位继承的问题。
如果父母因为意外事件突然去世的时候,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爷爷或者奶奶还活着,随之而来的就是混乱的财产继承。那么当爷爷奶奶去世了之后,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你的姑姑大爷们就具备了继承父亲部分财产的资格。这条法律规定既不合理又加剧了家庭矛盾,原因就是本不该继承的人却钻了法律的空子,继承了他根本就不该拥有的财产。
即便熬到了爷爷奶奶去世,孙子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一部分财产也可能导致亏损。
通报里显示,李某是因为父亲房屋和亲属发生矛盾,可以明确的是房子是李某父亲的,而李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堂侄女作为李某伯叔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是如果李某的爷奶仍健在,他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爷奶的子女,李某堂侄女的父亲也能继承爷奶的那一部分。
我的理解,如图,儿1挂了,按照民典法李某和80岁的爷爷各继承50%,儿2和堂弟可能不存在了,但是谁照顾80岁老人基本上是谁代领50%。
对此,有很多网友表示不解,子承父业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吗?《继承法》反而把情况弄的糟糕了!
但评论区有知情人透露,李某继承父亲房屋并没有错,但是他父亲把房产委托给堂侄女了,等李某结婚再归还,因为李某有不良嗜好。
但李某父亲一过世,他就来找堂侄女要父亲的房产了,但堂侄女遵守诺言,不肯给,于是导致了这一起命案。
但也有网友表示,看到堂侄女的老公是律师时,印象就不好,可能是律师老公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比如让自己老婆和李某争房产。
具体情况尚不知晓,但每行每业都有好人和坏人。
再来说说《继承法》,有很多网友深受困扰,认为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必须进行修改,不然未来会越来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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