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公告:对邓⼩琳、魏静的除名决定

除名公告:对邓⼩琳、魏静的除名决定

除名公告:对邓⼩琳、魏静的除名决定

滳律联全国各级理事、各成员所:

全体滳系所律师、全体干部员工:

经滳律联全国管委会常委会8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以下人员除名的决定:

一 、 邓小琳 ,四川法锐律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2011166398,原滳律联成都中国理事,2020年11月加入滳律联,7月底以来,自己并通过其丈夫盛学友,陆续向网络媒体发布30多篇恶意诽谤、诬陷滳慧平台的文章,给滳慧的声誉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据统计给滳慧造成的损失已超过2800多万元。处理决定如下:

1、对邓小琳给予滳律联除名的处分,永不得再加入滳慧系律所;

2、组织当地公司召开股东会,给予邓小琳股东身份的除名;

3、成立内部调查组,调查和依法追究邓小琳的民事、刑事责任,赔

偿其他股东和公司的损失;

4、以上除名公告送达其已经锁定的客户,并面向全社会公开。

二 、 魏 静 ,北京大成(南京)律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711747151,原滳律联南京中国理事,2020年12月加入滳律联,为泄私愤,6月以来,连续多次现场扰乱滳慧的各种会议,散播谣言,给滳慧的声誉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据统计给滳慧造成的损失超过1800万元。

处理决定如下:

1、对魏静给予滳律联除名的处分,永不得再加入滳慧系律所;

2、组织当地公司召开股东会,给予魏静股东身份的除名;

3、成立内部调查组,调查和依法追究魏静的民事、刑事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和公司的损失;

4、以上除名公告送达其已经锁定的客户,并面向全社会公开。

滳律联全国管委会秘书处

2021年8月9日

除名公告:对邓⼩琳、魏静的除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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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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