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状告中卫市政府,司法局局长担任公职律师出庭应诉

男子王某某自认为出狱时遭到公安机关非法侵害,因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状告中卫市政府和中卫市公安局。6月16日,该案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卫市司法局局长李斌和市法律顾问室法律助理俞斌作为市政府代理人出庭应诉。司法行政长官担任公职律师出庭应诉,这在宁夏尚属首次。

据了解,此案原告王某某自认为出狱时遭到公安机关非法侵害,并以此为由,先后向被告中卫市公安局、中卫市政府提请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行政复议。因不服案件处理结果,2019年7月9日,王某某就本案将“二被告”诉至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庭当日,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的事实理由、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在法庭最后陈述环节,李斌作为公职律师,代表中卫市人民政府作了总结陈述。

“公职律师既是政府工作人员又是律师,特别是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在取得公职律师的身份后,可以将其业务专长和法律专长结合起来,在服务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优势。”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审判长王静说。

自2017年中卫市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以来,共有公职律师机构32家、65名公职律师,累计代理各类案件3744件,对提升该市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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