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已经胜诉,谢谢大家的关心!#干货分享

想拆迁又不想给补偿扣上”污染环境”的帽子强拆!看律师如何揭穿险恶嘴脸!百姓信赖的律师刘可心。

你将我原告的养殖场所有设施设备,这个行为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说你因为综合整治的问题说我有环境的污染,说我重污染的问题。

根据畜离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是有明确规定的。你要对我搬迁是要依法给予补偿的,这是法条明确规定的。同时被告还反复的提,我们在马福林自然保护区内,但是根据保护区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咱们国家的自然保护区只有两级,一个是国家级的一个地方级的,你地方级的也要经过省人民府批之后报备才叫保护区。本泉当中你们所称的保护区只是你们自己的一种叫法而已,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它不叫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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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如果说我们企业如果真的因为污染的问题需要搬迁的情况下,你府依据法律规定,依据防治条例的规定,你要给我依法实施补偿的。双击关注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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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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