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确诊女生疑隐私泄露:警方介入调查,网传照片当事人辟谣并报警

12月8日,成都公布新增3名本土确诊病例轨迹,其中一名20岁病例赵某因曾踏足4间酒吧引发关注。

随后,疑似包含张某姓名、住址、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内容被广泛传播。同时,一张身穿白裙、坐在车内的女性照片被传言系赵某,在多个平台传开。

8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处获悉,相关部门已将涉及张某的传播信息提供给了警方,警方已介入调查,尚无具体结论,但之后将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的信息保护工作。

上述被传为赵某的照片当事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辟谣称,其不是成都人,也不姓赵,照片为此前发布于短视频平台上。对于照片被盗用一事,其已报警。

这已不是首例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疑似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专家表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信息泄露者一般将被治安处罚及行政拘留,造谣转发者可视情况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四川卫健委: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成都发布”12月8日消息,当天成都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系7日郫都区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

相关情况通报提到:赵某,女,20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的孙女。12月8日在对卢某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经四川省、市、区专家会诊,综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查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已转运至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院隔离治疗。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

官方通报之外,疑似赵某的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上被广泛传播,其中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具体行动轨迹等信息。“成都确诊病例孙女”微博话题也已达5亿阅读。

上述疑似赵某的信息是否属实?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处获悉,8日早上进行舆情监控时,相关部门已关注到相关传播信息,并将内容提供给了公安部门,警方已介入调查。关于信息是否属实、如属实由谁泄露及如何泄露等问题,目前尚无结论。

成都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疾控中心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采样和流调时会收集确诊者的行踪,在调查过程中会核实涉及确诊者的姓名等私人信息,但不会对外公开。

上述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称,流行病学调查有一套具体的流程与机制,一直强调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之后也会加强这方面的保护工作。

网传赵某照片系盗用,当事人已报警

在疑似赵某个人信息被网络曝光的同时,一名身穿白裙的女性照片被称是赵某,在微信群、抖音等多个平台流传。

上述照片当事人张樱(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她不是赵某,也不是成都人。网上流传的照片由她此前发布于快手平台。问到谣言来源时,张樱回应称并不清楚,通过粉丝私信才知道照片被误传的情况,但微博上有许多人传播其照片,并进行讽刺辱骂。

成都确诊女生疑隐私泄露:警方介入调查,网传照片当事人辟谣并报警

12月8日中午,张樱在个人微博辟谣并附上被误传的聊天截图。微博账号显示,小樱为拥有12万粉丝的博主。

对于被误传一事,张樱在微博表示,8日下午已去往当地公安局报警,但警方未受理。

“照片已经严重影响我工作的名誉,我的亲朋好友也来问我。其他受害者的这个事能解决,我也想要个解决办法。”小樱说。

律师说法被泄露者:当事人隐私权、名誉权或受侵害

对于此次事件,有网友表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倍感担忧。

“所谓‘让渡隐私’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即官方的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是为了防疫。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同意把这些隐私无保留地公之于众,官方公布‘流调’信息也只是为了防疫,不会公布人名等相关个人信息。”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表示,如报告内容属实,则当事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可能还会因为隐私的泄露受到骚扰、谩骂、攻击、造谣,名誉权等人身权益也可能会随之受到侵害。

如事件属实,泄露信息者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涉及他人个人信息随意通过网络泄露的行为,已经侵犯他人隐私,将受到单位内部的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泄露者:目前多是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11月9日,上海曾披露一起新增病例,患者为在浦东机场从事搬运工作的王某某。随后,疑似王某某的同事刘某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被广泛传播,内含其与亲友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详细信息。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如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处一定时间的行政拘留。”杨文战表示。

据了解,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偶有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负责相关工作的当事人已受到处罚。

据今年2月宁波市公安局的通报,因传播患者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派出所辅警叶某、新碶街道小山村村干部史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6日、罚款500元。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的公开通报,浙江平湖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执业医师徐某,因私自将患者的电子病历拍照发到微信群造成广泛传播,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国家机关:处分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

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

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上述草案要求,国家机关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转发者:造谣可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如信息被泄露,当事人可以如何维权?周浩称,依据《民法典》《刑法》《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泄露侵犯的是个人隐私权益,权益人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权利。杨文战建议,当事人可以报警,甚至警方或相关医疗防疫部门知情后也应主动调查。

在事件中广泛传播信息并以此猜测、讨论的网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杨文战表示,如果普通网友只是单纯评价、讨论,一般不涉及到侵权的问题,如果在网络上看到他人隐私信息后予以扩散,也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视情况可能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中,与之无关的民众被卷入,发布误传信息者该承担何种责任?

“不知道发布人的目的和主观想法是什么,至少客观上最初的发布者有侵犯他人隐私(照片也是隐私)并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正常生活受到干扰的结果,至少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视情况不同,也不排除治安处罚甚至刑事犯罪的可能。”杨文战说,若在评论或转发过程中编造谣言、骚扰他人,视其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侵权或法律责任。

例如,明知不是当事人照片却指认为当事人并传播的,属于一种造谣形式,但具体责任要看原因、目的、影响等具体情况。在社交媒体转发扩散的这类侵权行为,从法律上判断和认定时,通常对大V这类的账号,会比普通用户更严格。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29 19:29
下一篇 2024-04-29 20:0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