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后不能及时拿到补偿款怎么办?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收土地也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征地过程中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及时足额地对被征地农民予以补偿和安置。但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后不及时一次性发放土地补偿款,采取年年付土地补偿费的方法,且不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险。上述行为都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

根据相关土地管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就应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也要将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等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外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如果当地政府不按照上述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和安置,受到侵害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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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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