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率99.9% 海宁构建法律援助综合服务体系

2018-11-26 16:47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 林佳冰 通讯员 徐吉军 张逸诚

记者日前从海宁市司法局获悉,今年以来,海宁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承办各类援助案件1548件,涉及金额813.5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9.9%。

群众满意率99.9% 海宁构建法律援助综合服务体系

“谢谢钱律师,不然这个烦恼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前段时间,家住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的刘师傅和楼下美容店的矛盾终于得到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刘师傅家楼下的美容店装修噪音较大,还导致自家墙上出现了多处裂缝。刘师傅多次与美容店老板交涉,一直无果。钱华梅是刘师傅家小区的“法官家”,在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房产公司负责人、美容店负责人和7名业主代表参加调解。

通过钱华梅专业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初步意向:业主将存在问题汇总后,由房产公司提出加固整改方案。经业主同意,房产公司和美容店共同进行整改。

将“法管家”作用发挥到实处,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效能。这是市司法局的创新之举。

“我们建立起规范法律服务的标准体系,用体系支撑,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司法部门制订出台了《海宁市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将标准化理念引入海宁法律援助工作;出台《海宁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办法》,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首创采用“一案二评制”方式,举行质量评估会;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庭审旁听等制度,实行案件质量承诺制度。

不仅如此,市司法局还以人才为依托,不断明确责任、凝聚合力、精挑细选,推动“办”“评”一体化。“我们还建立质量评估组织,成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分类管理,同步跟进案件办理过程,即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同时加强对援助人员的指导监督和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与办案能力;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案件评估、听庭、值班等各类法律援助服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志愿法律服务活动8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59件,累计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目前评估案件200件,提出意见建议13条,梳理办案通用文书版本3种。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结果,市司法局积极运用手段,做到 “判”与“考”相结合。“实行奖优罚劣机制,提高援助案件质量,通过介绍会、培训班等形式,推广优秀律师办案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律师办案水平。”该负责人表示,在每次案件结束后,会对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公益活动,以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共同体、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单位的服务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法律援助工作各环节服务质量。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海宁法律援助质量。”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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