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我们为你“搭把手”

近年来,岳西县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对因案件造成一时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依法申请司法救助,体现司法温暖。近日,该院检察官将6万元救助金送到5名救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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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2015年底遭遇一场严重车祸,导致颅脑重度损伤、身体多处骨折,几乎完全丧失劳动力,留下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的后遗症。事发时王某某才32岁,孩子年幼,妻子在家务农,一夜之间家庭支柱轰然倒塌。所在村将该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春耕时节又逢疫情,对王某某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家户户开始春耕农忙时,王某某和妻子则为农产品成本忧心忡忡。一次偶然的机会从法律援助律师处了解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于是抱着希望向岳西县检察院寄出了一封救助申请信。收到信后,该院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一案展开深入了解,调查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当天便电话答复当事人,随即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从受理到报批仅用3天时间,最终为其争取到三万元的救助金。当承办检察官将救助金送到王某某手中时,七尺男儿偷偷红了眼眶,虽然因事故导致说话慢,他还是一字一顿地说:“谢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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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申请人王某某以其父亲王某略发生交通事故,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元,无力支付后续高额医疗康复费用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1月7日,肇事者储某某驾驶无牌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同向行驶人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脑挫裂伤后综合征,诊断结果对王某某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为治病,王某某家里已花费医疗费十几万元,高额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岳西县检察院受理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调查核实,落实审批程序,将一万元的救助金送至救助对象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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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某某身患多种疾病,花去大量费用,妻子患风湿,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经济困难。2019年4月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的女儿因交通事故死亡,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帮助其申请到救助金五千元并送至其家中。王某某满含期许地说:“日子还是要往前过,谢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

岳西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司法救助制度,力求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手段,做好司法温度的传递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生活幸福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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