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人,首先你要好好学法律!一位律师的忠告……

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发生事故后,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安监人员刑事责任的案例时有发生。面对检方指控,安监人员该怎么办?刑事辩护律师杨洪波先生结合他多年办案体会,给安监人总结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多学法律法规,搞清自己职责

安监干部只有多学法律法规,才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搞清自己的职责,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

有些安监干部可能会想,“我做了监管这么多年,会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千万不要把我的建议当作笑话来听,做了这么多年监管工作,你很可能就糊涂了这么多年。

作为一个安监干部,你没日没夜的去企业查隐患,把自己累得够呛,可是你有没有认真想过,这难道真是你应该做的事情吗?非也!安监干部应该做的是,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落实主体责任。

当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杂,要学好也并非易事,需要下大功夫,长期学,反复学。

安全监管不外乎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等三个方面。

如果你在安监局,你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监督检查各安全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第二、督促直接监管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果你是在行业监管部门,你的监管对象就是企、事业单位,监管任务就是督促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不是代企业去排查。

如果你在专项监管部门,你的监管范围则仅限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专项领域。比如质监局,需要监管企业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建议二:认真履职,作好记录,积极面对调查

在日常工作中,安监干部必须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并做好相应的履职记录。

然而,当事故发生后,安监干部还是有可能被立案侦查。当一个安监干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一定程度上他与“办案人员”就是“对立”的了。所谓对立,即办案人员需要查实证据,追究你的责任,而你,则是想要证明自己履职到位,不需承担责任。应该说,此时安监干部的诉求与办案人员的工作目的是存在冲突,且不可调和的。

长期以来,一些办案人员习惯了有罪推定,在他们眼中,你并不是嫌疑人,他们往往先入为主地认定你就是罪犯,而他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到能够证明你是罪犯的证据。

虽然近年来,刑讯逼供的情况已经很少了,但是为侦破案件,办案人员经常会诱导取证。他们会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以及取保候审等作为诱导,引诱你说一些可能并非实际情况的话。笔者办理的玩忽职守罪案件中,讯问笔录内充斥着办案机关诱导取证的痕迹。

面对办案机关的诱供,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言不由衷说些与事实不符的话,铸成大错。讯问结束后,要认真核对笔录,不要怕麻烦。如果笔录有误,坚决要求修改。笔录内容不完整,应当要求补充。

办案机关图省事,经常会催促你快点签字,这时候切不可心急,还是要认真看完。中国的法律虽然讲“不轻信口供”,但司法机关办案还是经常靠口供,尤其玩忽职守罪这样的渎职案件。

当你被立案侦查后,一定要积极寻求律师帮助,律师可以为你答疑解惑、指明方向,有水平、有良知的律师,会为你做最有利于你的辩护。

建议三:不遗余力阐述自己的职责

无论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法院审判阶段,你都可能遭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没有检查到事故隐患?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尤其还死了人,一定会有许多安全隐患没有被发现,这个隐患为什么没有发现、那个隐患为什么也没有发现……面对司法机关连珠炮般的发问,你一定会疲于应付、狼狈不堪。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问题!《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主体,“为什么没有发现隐患”的问题,本该问生产经营单位,为什么要问安监部门?面对这些不恰当的质问,你可以理直气壮地阐述自己的法定职责,将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排除在外。

此外,关于你如何尽职尽责方面的话,你一定要反复强调,自己尽全力做了哪些分内的事,开展了哪些工作,一定要说出来。认真履职方面的工作记录则要做为重要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交,同时留好备份,一旦检方不附在案卷中,也好由律师向法庭提交。

建议四:与律师默契配合,竭尽全力为自己辩护

有可能你做了很多努力,还是被起诉到法院。这时,你可能痛心、绝望,但是!请不要怨天尤人,你最好顺顺气,好好准备庭审,为无罪做最后的努力才。

在庭审过程中,气场很重要!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官会反复交待被告人:主动认罪会从轻处理,一旦不认罪,经法庭查实有罪后,会从重判决。如果你确实有罪,倒也罢了,但如果你明明无罪,谈何认罪?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律师让当事人认罪,然后由律师来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这样既可以争取到好的态度,又阐明了无罪辩护意见,一举两得,笔者对此实在不能苟同。

前面说了,庭审的气场很重要。整个庭审如果充斥着公诉人有罪的指控,当事人和律师理屈词穷、疲于应付,那是检方的气场,如果法官再有先入为主的习惯,纵使律师再慷慨激昂,使尽浑身解数,庭审的天平也难免向检方倾斜。

法庭就是唇枪舌战的地方,还有充分的辩论,才能将事实说清楚。因此,在庭审现场,律师和当事人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密配合,共同去营造属于己方的气场,争取最后的胜利。

原标题:面对玩忽职守罪的无端指控,你该怎么办?

作者:杨洪波

说明:本文编辑时有一定程度上的删减、修改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新媒体中心

编辑: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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