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真情沟通+智能辅助”助力跨国离婚案成功调解

近日,经过真情沟通,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通过“多元调解”APP远程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

湖北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真情沟通+智能辅助”助力跨国离婚案成功调解

“多元调解”APP是一个集合法院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于一体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人民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处理纠纷,有效降低诉讼成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系松滋市刘家场镇人,被告荷某系越南人。双方于2010年自由恋爱相识,并于2013年4月在湖北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育一子。婚后因性格、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双方逐渐出现矛盾,并长期分居两地。刘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起诉要求离婚。

立案后,承办法官邓姣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判。考虑到荷某可能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并不了解,但其中文非常流利,加之刘某目前也在越南工作,遂添加双方微信,以微信聊天方式向双方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收集处理意见。沟通之初,荷某对承办人的询问既不理解也不信任,提出同意离婚,但不愿到中国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刘某要一次性给付经济补偿金及小孩抚养费,否则就与刘某拖着也无所谓。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承办人没有放弃,仍主动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从情理上做思想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沟通,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荷某降低了经济方面的请求标准并同意刘某分期履行。经与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10月19日承办人便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刘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荷某突然反悔,提出要刘某先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再签字确认,最终本次调解未果。

此次视频调解后,承办人又耐心地联系双方,对存在争议的地方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终于在2021年11月14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双方在调解协议上亲笔签名,同时刘某当场将经济补偿金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妥善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处理均非常满意,特别是荷某对中国司法便民的举措和法官认真敬业的态度表示高度赞扬。

今年来,刘家场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参与诉讼,运用互联网音视频处理案件三十余件,实现立案“不打烊”、审判“走云端”。并始终坚持庭前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当面沟通与分别说服相结合、借力调解与法庭调解相结合、法治教育与真情感化相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1年,刘家场法庭共以调解方式结案48件,占全庭案件的39.7%。(陈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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