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督促履行促和谐

涞水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督促履行促和谐

近日,涞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杨秋芬圆满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跟进后续履行,解开了法结,又纾解了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张某特意从外地赶到法院为调解员送上一面金灿灿的锦旗。

涞水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督促履行促和谐

案情回顾

张某与单某于20213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婚前相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婚后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且张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在娘家居住,双方见面次数渐少,感情日渐冷淡,张某遂起诉离婚。

诉前优先调

涞水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贯彻“优先调”的工作思路,将案件分配至“退休法官工作站”,由具有丰富家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杨秋芬进行诉前调解。杨秋芬调解员本着“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理念,欲给双方调解和好。但双方分歧较大,张某坚持要求离婚,单某也表示同意,但要求张某必须返还彩礼及“三金”首饰。

调解和好无望,为避免矛盾激化,杨秋芬及时转变调解思路,采用“背对背”方式“以案释法”,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有关彩礼的法律法规。同时,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紧扣矛盾焦点用情释法解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张某返还单某部分彩礼及“三金”首饰;张某将婚前财产及个人用品带走。

调后促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当庭返还了单某部分彩礼及“三金”首饰。为避免张某从单某处取走物品时,双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调解员杨秋芬主动提出跟随双方共同到单某处取走张某的婚前财物。在调解员杨秋芬的陪同下,经过当场清点,张某顺利将其婚前财物取走。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连连称赞。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锦旗上的寥寥数语,不仅传达了谢意也倾注了期盼。今后,涞水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推动“三源共”,将“如我在诉”意识落到实处,耐心倾听群众的声音,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章来源:涞水法院

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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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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