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受审 谢阳当庭认罪否认遭酷刑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受审 谢阳当庭认罪否认遭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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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5月8日上午,谢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扰乱法庭秩序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在法庭上,谢阳表示认罪悔罪,并对网传的“酷刑”问题进行辟谣。

谢阳出生于1972年,是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公诉机关指控,谢阳多次在互联网上鼓吹“颠覆政权是基本人权”等言论,并在多起案件庭审中冲击法庭,甚至辱骂法官。

去年10月以来,因境外媒体对谢阳“遭遇酷刑”的多篇报道,谢阳案受到关注。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这次庭审,长沙市中院在官方微博上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鼓吹“颠覆政权是基本人权”

2015年7月12日,谢阳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长沙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谢阳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长沙市中院官方微博发布的起诉书上称,谢阳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主要涉及他在某门户网站微博上的言论,以及在谢丰夏案、黑龙江庆安事件以及广西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发表攻击政府、煽动颠覆政权的言论,并煽动群众仇视政府。

起诉书称,谢阳自2012年以来注册了“谢阳律师911”和“律师谢阳911”两个微博账号,通过这两个账号发布大量攻击我国政府和现行体制的言论,鼓吹“颠覆政权是基本人权”,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

两个账号自创建至案发,累计发布博文1万余条,所有博文均系转载对政府、司法机关、我国法律和政治制度的负面新闻或对正面新闻进行负面评价,其中180余条直接攻击我国政府、煽动颠覆政权等言论的博文,具有30余万的阅读点击量。

除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谢阳被指控的罪名还包括扰乱秩序罪。

起诉书称,2014年至2015年3月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莲湖村双塘组部分村民因土地征收拆迁事宜,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谢阳接受17户村民委托代理此案,并向村民表达无胜诉可能,将采取拖延庭审时间,达到迫使雨花区政府满足村民补偿条件的想法。

起诉书称,为实现上述目的,谢阳纠集不具有律师资格的王全平、范标文等人代理此案,并在庭前要求村民尽可能将亲友全部召集参加旁听庭审,其后又纠集无关人员参加旁听庭审给予“围观声援”。

该案开庭时,法院认定王、范二人不具备公民代理资格,要求其离开审判区域时,谢阳采取拍打桌子、辱骂法官等方式煽动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对抗法庭决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庭审被迫中止两个小时。

当庭否认曾遭酷刑说法

在谢阳被羁押期间,境外媒体发布了多篇关于其“遭到酷刑”的报道。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描述谢阳遭遇“被疲劳审讯”、“被烟熏”、“以前受过伤的腿被折磨”、“被殴打到半夜叫救护车”等4种酷刑的文章被境外媒体相继报道。这些文章的始作俑者,系原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天勇。

江天勇称,2016年9月,他和陈某在北京见面。当得知谢阳被关押、目前还不能会见时,江天勇认为可以大做文章,便煽动陈某说,谢阳肯定遭遇了酷刑。

报道提到,江天勇对陈某分析说,不要害怕编造文章,这些文章只要发出去,境外的媒体会高度关注,公安机关仍然“不准会见”就说明谢阳真的遭遇了酷刑;如果让会见,则证实谢阳没有遭遇酷刑,这也达到了目的。

在今日的庭审上,被问到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时,谢阳予以否认并称,“没有遭过酷刑。”

在接受法官询问时,谢阳称,他还曾先后接受过3次境外培训,其中香港2次,韩国1次。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西方宪政等错误思想的洗脑”。

在最后陈述阶段,谢阳再次提到,在他羁押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没有对他刑讯逼供,更没有遭受酷刑。

“由于酷刑的问题对公众产生的误导及负面影响,我表示真诚的道歉。”谢阳在法庭上回顾自己的律师从业经历后表示,他希望向维权律师表达其观点,应放弃使用联系境外媒体及自媒体炒作热点、敏感事件,攻击司法制度,抹黑党政机关形象的方式来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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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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