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律师简析——冻卵、离婚冷静期和放开三孩政策

#两会热议#

冻卵赞成、离婚冷静期反对、放开三孩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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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赞成冻卵。

关于冻卵,现在的规定是已婚妇女才可以行使本项权利,但事实上,更多有此需求的是未婚的女性。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妇女已是半边天,女性争取权利的情况越发增多,无论是工作权利,生育权益或者是其他,目的不是为了争权夺利,而是为了更好,更有尊严的活着。

然而,很多女性为了奋斗事业,错过了婚育年纪,回过神来,想为自己留个后路,可是目前国内法律却不允许未婚女性去冻卵,只允许已婚女性冻卵。但事实上,未婚女性才更多的有这类需求。我认为制定一项法律或政策,确实需要把控好各类风险,但也要做到最大限度使该制度可以惠及真正需要他的人。故此,我认为未婚女性冻卵应该放开。

2.反对离婚冷静期。

看了网上很多网友的文章和观点,进一步强化了我内心确信。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确实让委员煞费苦心,从降低离婚率的初衷而出发,但却反过来进一步抑制了结婚率。当得知离婚如此费劲的时候,试问任谁都会尽量谨慎的选择婚姻,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一个企业,你进入后会很难辞职,一个东西,你拿起后就很难再放下,一座围城,你进去后就很难出来,我想最好的选择就是规避他们。

其次,设置该规定不利于保护婚内弱势群体。设置冷静期,假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在一个月内撤回离婚申请,那试问,如果我是弱势一方,长期受到压迫,连离婚也不能自主选择,被恶意拖延,最后只能去法院起诉,那是不是也增加了法院诉累,也活得很窝囊,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

最后,不利于成年人自己做出决定。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大多都自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冷静期,经过深思熟虑方做决定,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说白了,婚姻大多属于家事,家事最难管也最不好说理,如果连自己的家事都没办法做决定行使权力,那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断奶”?

3.放开三孩政策没有意义。

也有委员提出,要放开三孩,鼓励生育。但同时也有人提出,与其放开三孩政策,倒不如加大支持一孩、二孩的生育扶持力度,降低城市人口生育压力,对于养娃育娃成本降低,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提高,这样对于提高生育率、优生优育才更有帮助。

说白了,放开管束,拒绝巨婴式管理,才能让人真正长大。这个社会需要的是有理性思考,可以为自己的选择独立负责的成年人,而不是唯唯诺诺,任何事情都需要管制的巨婴。

作者:广东君言(前海)律师事务所 刘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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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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