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抚养?听王晓波律师给你详细解读

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抚养?听王晓波律师给你详细解读

离婚孩子到底该归谁?

王晓波律师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接触过很多离婚案件!离婚案件的争议无非集中在两点,一是财产的划分,二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下面我们请王晓波律师重点讲解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孩子应该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王晓波律师提示】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抚养?听王晓波律师给你详细解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如何处理?

可优先考虑随一方生活的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王晓波律师提示】离婚诉讼中抚养权的确定,不仅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要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故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抚养?听王晓波律师给你详细解读

三、什么情况下一方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王晓波律师提示】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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