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生和律师两个角度来看医疗纠纷的鉴定与防范 第一篇:司法鉴定

这个话题很宽、很大、很抽象,不好讲,如果我现在问大家医疗纠纷的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确实不好回答,所以我们把它具体一点,细化一点,医疗纠纷从大的方面无非就是分为两种,要么法院判决,要么调解,这其中最常用到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那什么是司法鉴定,它又是怎么具体操作的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第一大板块。

大家知道,绝大多数的法官是不懂医学的,他没有专业的知识背景却要来审判专业的医疗纠纷案件,这怎么审?所以国家就有规定,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对医疗纠纷做一个定性加定量的“审判”,由它来确定一下医疗机构在诊治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这就是定性了,如果存在过错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是多少?这就是定量了,分为6个等级,无责任、轻微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完全责任。可以说95%以上的案件法官最终就是按照这个结论来宣判,你们说重不重要。而且这个司法鉴定结论要想推翻还非常难,全国就只有十家鉴定机构可以做二次鉴定,之前我去上海参与的一个案例就是这十家之一的司法鉴定研究中心,他们很牛,收费也很牛,20多分钟鉴定结束,12900的鉴定费,所以说打官司就是打钱的,这话不假。

可能好多医生都认为参与这种鉴定我们医院有专门的医务科、纠纷办、专职的法律顾问去就行了,这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医疗纠纷的现场鉴定程序是这样的,居中坐的是鉴定主持人,在他两边分别是记录员和评审专家,这种制度也是从国外学过来的,国外叫Peer-Review,意思是同行评议,一般都是从各大医院或者专家库中抽调的主任医师,然后患方和院方分列两边,第一个环节就是各自陈述,先患方再院方,第2个环节就是辩论环节,互相向对方提问以及解答,是不是感觉有点像法庭辩论,可以说这就是提前开庭审判了,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总结发言,然后双方退场由评审专家讨论后写出鉴定结论。我见过院方只派出一名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出席辩论的,也见过当事医生、麻醉医师及科主任共同出席的,你们说在涉及到专业医学问题的辩论时哪一种效果好?尤其是涉及到患者就医诊疗中的一些细节,我们不仅要解释给患者,更重要的是要解释给鉴定专家!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司法鉴定,因为他的结论几乎已经宣告了最终的输赢!

下个环节我会分别讲解临床“高危”科室如妇产科、骨科、神经外科以及辅助科室如CT、B超等科室最常遇到的医疗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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