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服务及辩护代理关系|单方解除合同风险告知书

刑事法律服务及辩护代理关系

单方解除合同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或单位名称):

鉴于您(贵方)欲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现将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告知,请在尊重契约精神的基础上深思熟虑慎重决定。

目前您(贵方)与本所存在两种法律关系:

一、是您(贵方)和本所通过签约形成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即签署后委托代理协议中的内容);

二、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本所律师首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确认授权,本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成的辩护代理关系(即经过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您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单位),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本所之间的辩护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或解除,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决定或确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确认,辩护代理关系无法成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愿意继续委托本所律师为其辩护,辩护代理关系无法解除。

一、关于辩护代理关系的解除方式和风险

辩护代理关系可以单方解除,您(贵方)可以提出申请(通知),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后可以立即解除,无需我方同意。确认途径如下:

1、书面告知我方,由我方会见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确认解除;

2、另行委托律师,由另行委托的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确认;确认解除后书面告知我方。‍

如因未按规定解除辩护代理关系,导致辩护代理关系不明等情形发生,可能将会给您(贵方)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同时需要注意:辩护代理关系的解除并不一定引起委托代理协议的解除。

二、关于委托代理协议的解除方式和风险

根据您(贵方)与本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及风险告知书的提示,您(贵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如您(贵方)欲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否则,可能承担对您(贵方)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关于无故单方解除代理协议的风险和不利后果若单方无故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您(贵方)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全部或者部分不予退还的法律风险;同时如果辩护代理关系也同时解除,还可能对案件的正常办理产生不利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和风险将可能由您(贵方)自行承担。

四、非正常途径解决纠纷的法律风险若对本所提供法律服务不满意或认为我方有不尽职、不尽责等违法、违规、违反执业纪律和操守的行为,您(贵方)有权采取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理性的解决纠纷,如果通过非正常途径解决纠纷,可能导致更大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五、办理解除委托协议及辩护代理关系的方式及手续

若您(贵方)经过慎重考虑后,最终决定拟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或(和)辩护代理关系,您(贵方)可通过邮寄(需录制签署及宣读内容的视频)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向本所提交单方解除委托协议通知书(1份),解除辩护代理委托通知书(6份),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通知书应当载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解除协议后律师费等相关后续问题和工作的处理建议方案等内容。

最后,再次感谢您(贵方)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并期待各方能够通过合法理性,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此致祝一切顺利!(顺颂商祺)

XXXX律师事务所 2023年 月 日

信息收整自网络,仅供参考如侵权请及时告知!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4-17 11:36
下一篇 2024-04-17 11: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