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法援基联发(2018)2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项目办派遣一名志愿者律师到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按要求需招募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志愿者招募条件:
1、大学毕业生志愿者
①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② 身体健康;
③ 参加过公益活动或得到相关表彰的优秀学生可优先考虑;
④ 往届大学生须是三年以内法学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
⑤ 无不良记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
①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② 属于永福县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并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工作表现良好;
③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④ 无被投诉等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政策待遇
1、各项政策待遇参照律师志愿者所享受的待遇执行,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工作费用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
3、志愿者办理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助范围的案件,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补贴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发放办案补贴(有关规定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www.claf.com.cn)。
报名地址:永福县法律援助中心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5月18日上午12:00止
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及身份证(报名表可电话联系私发)
联系人:姚新梅 联系电话:0773—8558148 0773—8512183
永福县司法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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