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看两会|人大代表刘守民:为营造良好的司法和市场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

央视网记者:作为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您今年的建议将主要关注哪些问题呢?

刘守民:作为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我一直比较关注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话题。今年带到大会上来的,既有持续呼吁解决的老问题,也有新近发现和觉得应该重视的新问题。前者比如关于修改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也就是通常讲的前科封存和消灭制度,以帮助轻微犯罪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问题,还有统一和完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保护我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问题。后者如建议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严格禁止将市容管理行政执法权和强制措施权变相外包,以及关于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集成效果、关于全面修改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意见建议,等等。

央视网记者:您提出了有关修改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的建议。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有哪些特点?您认为该如何完善这一制度?

刘守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由此建立了我国基本的犯罪记录制度,主要包括犯罪信息登记和管理制度,犯罪信息查询或通报制度,以及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内容。犯罪记录的存在必然会对被记录人工作、生活和学习产生很多不利影响,容易形成”一朝为贼,终身为贼”的”标签效应”,进而阻碍被记录人向善自新,甚至会使一些人因回归社会无望而走向社会对立面。

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只是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轻罪记录有封存的要求,尚没有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的规定,也没有对成年人轻罪记录有条件封存或消灭的规定。我们注意到,一方面目前的犯罪结构轻罪比例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轻罪范围越来越大,比如妨碍驾驶罪和高空抛物罪都是近期增加的新罪名,加之之前增设的危险驾驶罪、虚假身份证罪、盗用身份证罪以及代替考试罪等,尤其是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成为数量最多的第一罪,长此以往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轻罪服刑后需要重新融入社会的人员,这些人员面临许多现实问题。所以我的想法是,在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基础上,及时探讨其轻罪记录消灭的办法,并将这项政策延伸至轻罪的成年人,即附条件封存乃至最终消灭其犯罪记录,为这些人重新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也为其背后受影响的家庭成员卸下思想负担,维护社会和谐。这是我近年来一直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央视网记者:民营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您建议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司法保护政策,我国的这一政策有哪些特点?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您认为该如何继续完善这一政策?

刘守民: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我就提出了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十条刑事司法政策的建议。但几年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所处的刑事司法环境并未得到根本改善。

另一方面,中央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是明确和一贯的,最高院和最高检也连续多年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政策文件,但效果不如人意也是不可否认的。因此,我梳理了相关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发现仅就刑事司法政策而言,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规定位阶不高效力不强、各机关规定不统一协调、实体政策缺少程序保障等问题。因此建议以相对比较系统的最高检发布的司法标准和各地试点的免责免罚清单等为蓝本,组织进行统一修改完善并上升为可执行的司法解释或法律规定,从而为改善法治和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司法贡献。

央视网记者:诉讼费用是诉讼的主要成本之一。您建议修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一“办法”现在有哪些特点?您认为应当如何修改?

刘守民:诉讼费作为主要的诉讼成本之一,其对诉讼功能的发挥、审判权威的树立有重要影响。合理的诉讼费让人们更接近正义,否则司法就会成为高高在上的“奢侈品”。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国务院于2006年制定,一些规则可操作性不强,也存在一定盲区,法院在诉讼费处理方面的裁量自由度偏大且各地不尽统一。

由于诉讼费制度理应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议:进行相关的专门立法;科学制定诉讼案件的分类标准;进一步明确诉讼费的分担规则;细化和明确当事人对诉讼费计算和分担有异议时的救济方式;完善诉讼费相关的财务制度,方便当事人缴费和退费等。

央视网记者:许多上市公司都设立了独立董事。可以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独立董事制度吗?您建议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刘守民: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是我国重要的市场主体,对经济发展作用巨大。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该制度起源于西方,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公司,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我国同样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逐步完善。可以说,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独立董事普遍“形式化”,存在较为严重的“花瓶董事”“人情董事”问题,而近期康美药业公司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判决独立董事承担上亿元的巨额赔偿责任,才将这一问题彻底暴露出来。经过研究和反思,我主张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先进国家经验,有必要对此制度进行必要的完善。我的建议有:对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会进行合理设置并明确分工;从立法上明确独立董事有别于内部董事的性质和职责;改革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任机制;完善规定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改革独立董事薪酬制度,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等。

央视网记者:可以分享下您在未来还有哪些新的工作计划吗?

刘守民:我是代表也是一线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各种类型的法律服务就是我的职业,所以有条件及时感知社会的法律需求、法律实施效果和公众对司法正义的评价和期待。我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痛点,及时通过各种平台提出立法、修法、促进司法公平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不辜负律师职业的职责和作为人大代表所承载的信任,为营造良好的司法和市场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

(刘守民: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四川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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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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