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不愿支付抚养费,司法拘留15天

抚养未成年子女本来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然而,在高州法院近日执行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却是父亲以种种理由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被拘,令人唏嘘不已。

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2年育有一子黄某甲。原、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因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原告更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原、被告的非婚生儿子黄某甲由原告陈某抚养,被告黄某每月可探望两次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原告多次追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拖欠的抚养费。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法律文书后既没有按执行通知书要求支付抚养费,亦没有向本院申报财产,更没有在传票传唤的时间到庭接受询问。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的财产状况,没有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员在电话上对其释法,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履行。

后高州法院对被执行人黄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被执行人黄某在被拘留途中,经执行人员释法后,态度转变,积极凑足钱支付抚养费及执行费。随后,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解除了被执行人黄某的拘留措施。

【通讯员】莫舒 黄丽

【作者】 杨建雄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1-07 15:04
下一篇 2023-11-07 15:2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