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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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17时43分许,景某某驾驶超载的鲁B某某287(鲁HY2某某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济南市莱芜区鄂牛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长勺南路路口右转弯时,将沿鄂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的亓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并辗轧,致使亓某某死亡。经鉴定,亓某某符合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死亡。经认定,景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景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浩天信和(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于海燕律师解答:

景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景某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且未能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不宜适用缓刑。

于海燕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于海燕律师专业办理劳动工伤、民间借贷和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办案态度严谨认真,思维缜密,善于从细节入手分析解决问题,从事法律事务以来,因专业认真的工作态度获当事人一致好评。

驾驶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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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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