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学生及家长:这些交通安全细节不容忽视……

@学生及家长,

这些交通安全细节不容忽视……

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将给道路交通带来不利影响,每天早早踏上上学路的学生们也要格外注意交通安全。

广大学生及家长要牢记交通安全无小事,关注一些关乎生命的出行细节,无论采取何种出行方式,都要守法文明出行,防危险于未然。

“一盔一带”非虚谈

关键时刻能保命

今年5月3日20时许,上海华夏西路近沪南路发生一起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一白色小客车在靠近路口处向右变道,与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一辆黄色小客车碰撞,导致黄色小客车侧翻。不幸的是,黄色小客车车内一幼童在事发时由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家长抱在怀中,在车辆侧翻过程中被巨大的离心力甩出车外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车内系好了安全带的驾驶员与副驾乘客均未受伤。

儿童乘车应当怎么坐是不少家长忽视的问题。《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该起事故中,家长抱着孩子坐在前排,无疑加重了事故的后果。相关研究表明,当车辆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发生碰撞时,12公斤的孩子会变成上百公斤的重物,大人根本就抱不住,更护不住!

此外,该起事故发生在车速并不快的市内道路,系好安全带并不只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才必要,而是不管是什么道路,在车辆启动前,车上所有人员都应当系好安全带(儿童则使用安全座椅),并且保证全程都系好。

学生和家长们要充分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险离我们并不遥远,对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也绝不能存任何侥幸心理。送孩子上学途中,一定要提醒孩子系好安全带,根据年龄和身高配备合适的安全座椅或增高垫,乘坐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这些随手而为的安全措施,在关键时刻却能起到保护生命的大作用。

此外,随着寒冬降临,厚重的棉衣、帽子、口罩等防寒物品在保暖的同时也可能造成行动不灵活、遮挡视线等安全隐患,学生与家长在骑车、步行时要多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再通行。

停车务必拉手刹

注意防范“开门杀”

送学高峰时段,学校附近的临时泊位、即停即走的车辆停靠点车辆往来络绎不绝。家长们在规范停车、注意避让行人的同时,也要完整地做好停车“动作”:视情挂停车挡或空挡,并拉好手刹。高峰时段学校附近人流、车流较大,路况复杂,家长在停车后又往往要帮助或叮嘱孩子穿好衣服、背好书包,一旦发生误踩油门或溜车等失误,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无论开车还是骑行,家长和学生还要格外注意防范“开门杀”。今年4月18日8时许,上海静安区余姚路某小学门口,一骑自行车上学的小学生就撞上了路边突然打开的车门,造成该学生右手手臂轻微挫伤。前不久,天津也发生一起母女骑电动自行车上学途中,遭遇“开门杀”后,女儿被途经的公交车碾压死亡的惨剧。

作为驾乘方,下车时用离车门远的那只手去开车门,也就是左驾用右手开门,右驾用左手开门。当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人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转动,仔细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完全打开车门。作为骑行方,在骑行时需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在骑行过程中发生双手脱离车把、东张西望、佩戴耳机听音乐等危险行为,同时在经过路边有停靠车辆的情况下需减慢骑行速度确保安全通过。

骑车、驾车需谨慎

法定年龄要遵守

今年8月8日22时许,1名14岁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海路、龚华路路口时,闯红灯左转弯,与一辆由西向东直行的机动车相撞,造成该少年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车上路,需要的不仅仅是驾驶的能力,更重要的是防范道路危险的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这种意识与能力并非一朝一夕习得,而是与学生的心智成长息息相关。因此,家长一定要担负好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让孩子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后再驾驶相应的交通工具上路,并反复叮嘱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同时,对于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大学生而言,谨慎驾驶是第一要务,切忌盲目自信地超速、闯灯、抢行等交通违法,更不要因酒驾、醉驾以身犯险。新手上路,要尽量避开雨雪等恶劣天气,避免独自长途驾驶,通过各类渠道多了解“防御性驾驶”知识,不断积累驾驶经验。

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来源: 焦作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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