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找律师,原告和被告有大区别,值得细品

打官司找律师,原告和被告有大区别,值得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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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找律师和被告找律师,看起来一样都是委托律师打官司,但由于诉讼地位、诉讼程序和诉讼心理方方面面的不同,导致两者有不小的差别。

第一、原告找律师时间更充裕,原告律师准备时间也比被告的多。

原告的律师了解到案情之后,理论上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起诉的准备时间比较多,可以考虑很多相关问题,设计很多诉讼方案;而被告提前预感到自己将被起诉,并实际花钱提前委托律师的情形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是在拿到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之后才会急急忙忙去找律师应诉,此时被告律师的处理时间通常顶多一两个月,有的甚至更短,只有短短十几天的答辩期。时间不同,有时就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质量,尤其是疑难复杂的案件,所以被告尽快找到合适的律师更重要。

第二、原告是求财,是“攻城”,而被告是减损,是“守城”,心理预期不同,律师的预期管理策略也不同。

原告是主动投入时间、费用的一方,总是希望能如期拿到想要的结果,对于结果的期望往往更大;而被告处于被动守势,更方便控制支出的时间和费用,对败诉的接受度相对更宽松一点。

打个比方,原被告都是乘客,坐车去同一个目的地,原告预期一个小时能到,而被告对时间没有任何预期,久一点也无所谓,结果路上堵车了,原告的内心肯定是比被告更容易沮丧和焦虑。律师对于原告要解决的是“满足需求”,而被告更像是“消除恐惧”。律师对当事人的诉讼预期处理不好,就比较容易招致意见。律师多被原告投诉,而少被被告投诉也是这个道理。原告确定委托之前,和律师充分沟通,确定好方案和建立对诉讼结果的合理预期,显得更加重要。

第三、同一个案件的原被告,律师收费方案和金额通常存在差异。

除非是那种明显没有任何依据的“一眼败诉”案件,或者律师除了律师费之外,还别有所求的案件(例如利用案件影响进行宣传、炒作等等),从整体上来讲,同一个案件,原告愿意给的最终费用通常比被告的高。

如前所述,原告律师的付出和准备一般都要比被告律师多,承受的心理压力也经常更大。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原告适用风险代理的情形,比被告通过“减少损失”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更容易和普遍。如果被告律师只是拿固定金额的律师费,相比原告律师还可以通过风险代理获得更多的律师费的话,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诉讼态度、积极性有差别就十分自然,有时这些主观态度会影响案件的处理,例如律师是不是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案件调解沟通上等等。

以上这些差别根本上讲是诉讼地位造成的,这些差别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案件的处理,值得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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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3-3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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