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在中国创投圈,有一个人非常有意思。他不是创业者也不是投资人,但所有的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离不开他。

他致力于推动《公司法》的改革,希望《公司法》能跟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

他被称为“企业家的福星”,也被评价为是最不像律师的律师。但他又把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作为终身的信条。他还是徐小平和雷军的御用律师。两位大佬的私人法律事务全部交给他来处理。

张明若,中国创投圈最有影响力也最有特点的律师。没有之一。

摄影丨李英武

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张明若

尚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 雷军、徐小平等知名投资人的私人法律顾问 , 目前中国最资深的投资领域专业律师之一。

徐小平和雷军“背后的男人”

全球首创“递延投资权”条款

张明若说,他其实特别不愿意跟两位大佬绑在一起,不想被误解要借人家的名望。但是,作为两位大佬私人律师的身份又是没必要也没办法隐瞒的。

从2007年结识雷军,经过多年共事,张明若已经成了雷军最信任的人之一。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超越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工作关系,而成为朋友。甚至当年他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在雷军的建议下成立的。当年小米公司初创的时候,张明若的团队和小米在一个办公空间办公,双方的合作也不仅限于法律服务层面。后来小米团队快速扩张,还曾借用过张明若的办公室。

谈起和大企业家合作的经历,张明若说自己很幸运,他坦言自己的英语并不好,这在专业上是一个比较大的欠缺,但雷军和徐小平更看重的是他的能力、智慧、情商和可靠程度,“这个级别的企业家都有一个特点,他们会先观察,再通过自己的智慧去判断一个人,而不是仅仅依据业绩或是学历。”张明若分享了让自己印象深刻的一句电视剧台词:你的成就取决于你对这个社会的认识程度。他和成功企业家的合作也印证了这句话,“人对这个社会有多深的认识,就有多大的成就,我观察身边的成功企业家,也的确如此。”

而说到和徐老师的交集,张明若讲了一个故事,当时徐老师投资了一个项目,大概投了几百万,但是项目失败了;后来这个创业者又做了新的项目,并且很成功。创业者觉得自己的第一个项目让徐老师赔钱了,非常不好意思,他就主动找到徐老师,给了徐老师新项目的参与机会,还要送一定的股份。

这个真实的案例其实非常好地注释了张明若对中国创投法律条款的一项发明——递延投资权。据张明若介绍,创业投资模式整个的法律体系,是美国人磨合出来的,它和中国之前的法律习惯有很大不同。这个条款针对的主要对象是天使投资,尤其是年轻创业者,因为年轻创业者创业失败率高,创业失败往往对创业者来说付出的可能是辛苦、努力、压力,但同时他也得到了成长;等他失败了一次再创业,他的段位就不一样了,但钱基本上都是投资人投的。创业者自己实际上是收获的更大,但是投资人却是真损失了。

张明若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年轻创业者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五年之内)有新的创业,创业者有义务给前期投资人一个优先投资的机会,在同等条件下首选前期投资人。这就是这个条款的初衷。张明若又做了这个条款的第二部分——如果前期有损失了,投资人在后一次的机会中要找回来,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股份比例在新的创业项目中。

张明若说,这可能是目前投资界法律条款中中国人唯一的发明,因为美国的天使投资并没有这样的条款。他把它命名为“递延投资权”。这是让张明若非常自豪的一件事情,如今,大量的早期投资合同都会使用这个条款。

解读人力资本和回购权

推动《公司法》改革

张明若一直致力于推动《公司法》的改革,为此他专门写了一本书《创业投资模式的制度创新》,他还推出了中国第一款免费的《天使投融资法律文件与解析》,这个文件已成为创投行业的标配。

张明若解读,大众创业,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说有一个独特的制度,因为有了这个制度才产生魔力,这么多人才拼命创业。这个制度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让创业者通过出力获得大股权。中国现行的《公司法》里其实没有创业者的概念,所有的股东都是出资,出资多少就持股多少。

现在创业投资模式改了,认为创业者是既具备员工身份又具备股东身份,而且还是大股东。实际上创业投资模式的本质是让创业者成为最核心的人。而且这个大股东不是因为出了钱,而是因为担任公司创始人的责任。业内一般已经实行天使投资的“二八原则”,就是说出钱的占20%,出力的创始人的股权占 80%。出力的叫人力资本,创业投资模式的核心不仅仅是承认人力资本,而且是让人力资本成为主导。

事实上对人力资本的承认在中国不是没有尝试过,比如大众熟悉的词汇:干股、激励股权、技术入股,这些都是对人力资本的承认。但是这些尝试都是对人力资本的辅助性承认,给干股、激励股权,都是小比例股权,从来没有说持干股的人,就成大股东了。创业投资模式把这件事做到极致,就是让出力的人成为主导者。

制度的核心作用就是激励人心,所以创业投资模式能让这么多人创业,不仅仅就是呼吁一下,而是这个制度真的让人看到了比如马云、马化腾这样成功的榜样。

除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张明若还讲了一个更有典型意义的条款:假如说一个人创业,有人给他投资,如果说这个投资失败了,创业者要不要还钱给投资人?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当然是不用还的。否则谁还敢创业呢?但是这就引发另一个问题,投资人的利益如何保护?于是就有了美国创投界普遍使用的“回购权”。

它的逻辑是这样的:投资人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钱都是他们出的,他们还是小股东,但不参与管理,就一个要求——能挣钱。所以会要求公司上市或并购,以这种方式退出。上市这件事不确定,并购也必须有新买家出现,但是可以让公司回购他们的股份。

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那么谁来回购呢?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公司回购是无效的,而个人回购是有效的。但是个人回购就变成了你创业失败,你就得赔我钱。谁又敢签这样的协议呢?所以现在就是要么投资人不能要求回购权,要么让创始人来还投资人的钱。显然这都是有问题的。在实际操作中,也真的有投资人让创始人还钱的案例。”

在张明若看来,中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在实际操作层面走在了法律的前面。这本身也是正常的,他本人非常希望能够做这种不断完善法条的推动者。

股权是有性格的

助有雄心者成大事

张明若认为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就是制度,所以制度设计尤为重要,而企业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股权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学科,有很多流派,创业者们可以向管理大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股权制度,“以一栋楼作为比喻,股权制度是钢筋水泥和地基,其他的制度只是装修。虽然我们看到的一般是外部的装修,但是所有的制度都是建立在股权制度的基础之上。”

股权制度处理的是股东间的关系,比如股东是谁、股东间的关系以及股东间的分配比例,谈到这里,张明若有些激动,想多讲一点:“我对股权设计的理论体系只有六个字:分享、公平和控制。”张明若觉得这三者是道、法、术的层面,分享是股权设计的道,如果不分享、不找人合作,就只能单枪匹马、一个人做。公平引申出股权等于价值贡献,所以公平是分享的法,因为如何分享,要靠公平。控制是术的层面,其中包含两点,企业的控制权和股东的收益权。

但是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熟的股权设计体系,大多数的企业家都是从一无所知开始,摸索着去做。张明若说:“大多数企业家的创业都是‘裸奔’干的,股权处理好就成功了,没处理好就可能死在路上了。我之所以想解密股权设计是因为这么重要的东西创业者却没有地方去系统地学。”

张明若非常喜欢一句话叫做“助有雄心者成大事”,他把它作为事务所的slogan 以及自己个人的座右铭。他觉得自己的三重身份,让他成为能替股权设计做系统阐述的合适人选,“第一我是律师,懂法律;第二我自己也算是创业者,做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是我恰好又在一群成功企业家身边,看他们是怎么做的,而真正做股权设计的高手正是成功的企业家们。”

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他进一步阐释,股权设计怎么设计好,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所谓股权设计的个性就是一个企业必须有适合自己的制度。具体适合企业的设计取决于企业家本人的性格,延展一点就是人生观和价值观。

任正非持有华为的股权只有1.01%,但是他的控制权是 100%。孙正义是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但马云可以说服他放弃管理权,有 34% 的股份而不参与管理。但这都属于非常极端的不可复制的案例,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可以设计出来的。

张明若觉得股权设计做得最成功的是雷军的小米。它把该做对的都做对了,把可能犯的错误一个没犯。而这种设计和雷军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有直接关联。雷军并不缺钱,他就是愿意做更有意义的事,人因梦想而伟大。小米的股权结构、本身的战略安排和雷总的人生观有直接关联。张明若希望通过这些成功的案例,吸取其中的智慧,告诉现在新的创业者们不用从一无所知、“裸奔”的状态开始了,“你们可以有所准备了。”

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文 / 潘杰 姜一朗

编辑 / 李雨霏

部分摄影 / 李英武

(部分图片采访对象提供)

大佬背后的大佬,来听听他和雷军徐小平的故事!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3-30
下一篇 2024-03-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