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宝宝出生证明上有了爸爸,妈妈却不知情?法院处理方式亮了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中的第一份重要证件。未婚妈妈生产后,医院能否仅凭男方提供的资料为孩子填写出生证明?当发生纠纷后,能否要求医院更改?1月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非婚生宝宝出生证明上有了爸爸,妈妈却不知情?法院处理方式亮了

“事已办妥。素未谋面,全力帮助,此恩无以为报,一句谢谢无法代表全部。”这是远在重庆的周女士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聊天记录,字里行间表达着对法官工作的认可。

那么法官究竟为周女士做了哪些事呢?

2021年8月,未婚的周女士在娄底某医院生育了一女,期间,张某携其本人和周女士的相关证件到医院,为女婴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并载明父亲为张某。周女士认为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信息填写不妥,请求更改,但多次与医院沟通协调未果。

2023年7月27日,周女士以医院的办证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严重侵害了其本人和女儿的合法权益为由,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决之前的医学证明无效,并要求医院重新为其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周女士的诉求并不涉及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超出了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其可以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对周女士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周女士不服,向娄底中院提出上诉。

娄底中院承办法官在审理案卷时,发现一审裁定并无不妥。但在与上诉人沟通后,发现其情绪比较激动,且患抑郁症正在服药治疗。

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经多方协调了解,2023年10月18日,娄底中院向某市卫生健康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明确签发部门职责,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发证。

卫生健康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3年11月23日向娄底中院送达了处理回复函,而医院最终也为周女士女儿重新开具了《出生医学证明》。

法官说法: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和婚生子女一样上户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3-26 17:00
下一篇 2024-03-26 17:3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