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法庭如儿戏!香港律师庭审利用程序漏洞玩文字游戏为国安犯脱罪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日前有了审判结果,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和从事“恐怖活动”两罪成立。法官判案要点有六:

视法庭如儿戏!香港律师庭审利用程序漏洞玩文字游戏为国安犯脱罪

一是被告驾驶插有“光时”口号的旗帜可以含有煽动分裂国家的意思。二是当日被告驾驶摩托车驶过道路,是在“宣扬港独”。三是被告驾驶摩托车撞警会令守法市民感到恐惧。

四是恐怖活动无公式可言,被告撞警察后停车不代表他不是恐怖分子。五是摩托车属致命武器,被告驾车撞警属严重暴力。六是警方象征香港法律及秩序,被告明显是在挑战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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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是否干犯了国安法,争论焦点是在对“光时”的口号意图怎么判断,辩护方总想否认其含意是要革命夺权,把香港“光复”成独立于中国之外或回到港英时期。

然而,只要“还原现场”,全世界都看得清楚,他们正是以这个口号动员、组织、煽动起了这场“反修例”暴乱,赤裸裸地干犯了国安法。

然而,这么简单明了、众所周知的事情,却掉进了香港普通法这宗游戏和繁冗程序里来,控辩双方谈古论今、旁征博引,一忽而“史学”、一忽而“社会科学”的“学术争论”。无怪乎,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批评,这类做法就是“法庭的闹剧”,就是“冗长乏味的论点遭到了同样冗长乏味的驳斥”。

视法庭如儿戏!香港律师庭审利用程序漏洞玩文字游戏为国安犯脱罪

在此之前,烈显伦就曾经指出:“过去20年里,大律师一直在与《基本法》进行法庭游戏,先是引致国务院在2014年的“白皮书”中提出警告,最终以当前北京对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告终”。

现在,《港区国安法》已颁布了,首宗违反国安法的案子审理了,但香港的司法界、法庭、大律师被诟病的“某些状况”并无改进,法院未能“以一种普通民众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地作出判决”!

本文原载于香港《东方日报》,原标题《法庭游戏一直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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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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