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执业药师,被判刑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公告》,钱某、郭某、高某这3名执业药师因销售假药罪受刑事处罚。
目前3人已被当地注册机构按规定注销其注册证书,省局将其受刑事处罚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目前钱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郭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且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因卖假药,已处罚多人
当然,这也并非个例。在去年10月底,江苏药监局也通报了类似的刑事处罚的公告,根据高邮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李某等2名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
其中,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款20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款8000元。且两人皆被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相关活动。
同时,当地注册机构已按规定注销其注册证书,并被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最严处罚来了,至少150万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以上5名执业药师皆是在新版《药品管理法》未实行前宣判,因此以上5名执业药师的刑事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如果是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现在一旦被抓,即使只销售一盒假药,都将受到重罚。
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销售假药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处违法销售假药货值金额(金额不足十万的,也按十万计算)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按照以上规定,这2名销售假药的执业药师至少要被罚150万元。想一想,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注册在一家零售药店,一年也就几万块,一次给罚150万,估计一辈子打工都挣不到这么多钱。
此外,不要认为只处罚直接违法的人,间接或相关责任人都会连带处罚。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假劣药且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都要罚。
这也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你啥都没干,但是你所在门店执业药师卖假药,你却要被他连带,处罚款和被公安机关刑拘。
看完,对于该惩罚,大家有什么观点和看法呢?欢迎留言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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