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为“媚娘”讨说法 近日收到广电总局答复函

近日,市民冯先生收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答复函。原来,1月中旬,他委托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公开电视剧《武媚娘传奇》的许可证号和相关修改事实。

质疑电视剧画面被剪市民申请公开信息

《洛阳晚报》记者联系冯先生得知,他在外地,可联系他的代理律师杜鹏。

杜鹏告诉《洛阳晚报》记者,他没想到这件事会引起人们关注,而冯先生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的原因也很有意思。

1月中旬,冯先生和杜鹏与朋友聚会时,冯先生发起了牢骚。冯先生和妻子一起看的《武媚娘传奇》被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修改,该剧复播后变成“‘大头娘娘’和‘小头皇上’”,并且夫妻俩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部电视剧为啥被修改。

冯先生的话,立即引起了朋友的共鸣。“通常,一部电视剧在拍摄、播出前须经过审核,可这部电视剧正常播出后又‘回炉’,在这种情况下,公众有权要求信息公开。”杜鹏说,冯先生听到他的说法后,便委托他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公开电视剧《武媚娘传奇》制作和发行许可证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止播放及重新剪辑的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理由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对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权。

冯先生得到回复该剧部分画面应修改

1月23日,冯先生和杜鹏收到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寄来的特快专递,里面书面回复落款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时间为1月22日。

杜鹏向《洛阳晚报》记者展示的回复函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武媚娘传奇》的发行许可证号;第二部分则写着“该剧开播后,总局收到各地投诉,反映该剧存在一些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画面,希望总局采取措施。经检查,发现该剧确实存在一些依法应予进一步修改的画面,根据总局《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通知该剧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对相关画面进行必要修改处理后再播出。”

虽然收到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回复,但冯先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和妻子看的依旧是“‘大头娘娘’和‘小头皇上’”。

对回复不满意他欲申请行政复议

杜鹏也认为这样的回复略显模糊。

“首先,我们不知道有多少观众投诉,他们投诉了什么;其次,发现了哪些违反规定应予修改的地方,又进行了哪些修改;再次,接到部分观众投诉就要求修改,那么,大部分观众反过来要求播放未删减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不是就会播放原版?”杜鹏说。

接下来,冯先生准备委托杜鹏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制部门申请,对回复内容进行行政复议,理由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没有按照申请的要求公开制作许可证号,且法律依据不具体。

公民可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杜鹏告诉《洛阳晚报》记者,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涉及公民的财产权、知情权、监督权,例如水电气暖的价格上涨、燃油税费的增加、房屋过户税费变化等各种信息,普通公民都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有些可在部门官方网站填写、提交申请,有些则需要下载相关申请表,按照规范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杜鹏说,政府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如果对回复不满,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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