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北京律师田文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尽己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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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95年,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向田文昌赠送“人民好律师”牌匾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我只是律师职业群体中偶尔闪光的一分子,这辈子如果能为我所在的这个光荣群体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那是我的荣幸。”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被称为“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他的人生轨迹不仅紧紧跟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进程,甚至已经深入到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之中。 他的那句“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早已成为法学界的名言。

改革开放之初,选择考研而与法律结缘

与法律结缘,对于田文昌来说,并非水到渠成。

1977年冬,当570万考生走进尘封十年的高考考场时,田文昌心中却是憋闷。因严重的腰间盘突出,他错失了这次难得的机会。

就在几乎绝望之际,田文昌发现一丝亮光。改革开放后,国内一些高等院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而且规定可以以同等学历的条件报考,只要能考上,就可以破格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大胆的田文昌做了一个决定,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

功夫不负有心人。1980年,田文昌考上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了准备这场考试,田文昌耗尽心力,第一门外语考试时就晕倒在考场,之后4门考试是挂着葡萄糖水完成的。

也许是机会来之不易,也许是已过而立之年后的通达,就读西北政法学院那几年,田文昌倍加珍惜。

“三年寒暑假,我是晚上坐硬板火车,访遍了全国的刑法学专家,几乎一个都没落。”田文昌说,这为他以后的学术研究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处理经济生活中划分权利的法律,法学研究及法律人才的培养刻不容缓。1983年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田文昌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初为人师的田文昌成为当时法学教育方针的践行者,力主推动教学改革。他上课不点名,提倡学生独立思考,主张开卷考试,并提出由学生选择教师等一系列教改思路。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由教授转做律师的第一人

1995年,田文昌成为全国由教授转做律师的第一人,接下来的几年里,田文昌选的案件都是“硬骨头”,“反正自己也不挑不拣”。

1990年前后,田文昌先后办理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集团全国首例误机索赔等诉讼案。这些案件与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发生的变化有莫大关系。其中,最有名的便是禹作敏案。

禹作敏曾是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党支部书记,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他一手把一个远近闻名的穷村改造成盛极一时的“首富村”。

然而,1990年4月,大邱庄家具厂厂长刘金会的父亲刘玉田遭殴打身亡。刘金会来找田文昌,请求为他父亲申冤。

“当时没有人敢接,我也有所考虑。禹作敏是农村改革开放第一个典型。当时,禹作敏发了很多材料,说我告他的目的不在于他,目的是否定农村改革开放,大帽子已经给我扣上了。另外,我也担心家人的生命安全。”田文昌回忆说。

1993年,法院以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管制罪,判处禹作敏有期徒刑20年。

除了禹作敏案,另一起让田文昌记忆深刻的案件,是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误机索赔案。

“当时,我打这个案子就是要推动法治化的发展,就是要推动民航服务的改进。”田文昌说。“那时候人的法治理念逐步往前走,是开放的、进步的。虽然基础差,但是发展快,法治理念和律师办案的环境可以说是迅猛发展”。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进了律师法

律师行业的改革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律师的舞台越来越大。尤其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给刑事辩护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然而,给涉嫌经济犯罪被告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落马高官提供辩护的刑辩律师,在无限风光之外,也面临着一个诘问: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这一诘问的标志性案件,当属2002年的刘涌涉黑案,田文昌正是被告人刘涌的辩护律师。

当时,关于“田文昌该不该为黑老大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不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争论,几乎蔓延了整个舆论场。

就在质疑未消之时,次年,田文昌又接下一个烫手山芋——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

在几乎没有辩点的情况下,田文昌穷尽一切辩点,李嘉廷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面对舆论的质疑,田文昌回答:不这样做,我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2003年,央视《面对面》节目采访田文昌。在那次访谈中,田文昌第一次明确谈到“律师的职责首先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随即,主持人追问一句:“如果跟社会道德冲突呢?”

“也是如此。”田文昌斩钉截铁地回答。

一石激起千层浪,田文昌为此招来更多批评指责。有人批评他扭曲了律师维护法律公正的形象。

可是,两年后,在律师法修订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被放在律师职责的第一位。

多年之后,田文昌的那句“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早已成为法学界的名言,但有些人不知,这句话的完整版本是: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2013年12月4日,第十三个全国普法日,央视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田文昌位列其中。

改革开放40年|北京律师田文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尽己所能

图为2013年,田文昌当选央视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助力司法改革,为国家法治进步尽己所能

从1980年在西北政法初识法律至今,38年光阴匆匆而逝。期间,田文昌不仅经历了个人的职业转型,他心中法治的种子也随着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而成熟。

近几年,田文昌似乎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但他并没有闲下来。

作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参与立法、建言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行业建设之中。

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田文昌是参与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前期讨论的几位律师代表之一。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希望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能有一个阶段性成果;作为一名律师,我希望能看到律师群体有一个高素质的职业形象展示在公众的面前;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更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国家的法治进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田文昌说。

在田文昌看来,中国的刑辩队伍里不乏佼佼者,但还需要更加正规化的严格训练,“中国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的培训应是以一种完全进入状态的模拟法庭为基础展开的,从分析案件开始,到法庭调查、质证,在到整个辩论过程,每个人都会进入角色进入状态,这个效果会非常明显”。

“年轻律师入行,起步阶段的技能培训很重要。”田文昌认为,目前国内缺乏这种小班式、互动式的律师培训。于是他在在自己创办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内部实行诊所式的小班教学培训,课程内容囊括刑事辩护律师实践操作全过程所必备的技能训练。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原主任,现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社科院法学所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2013年被评为“CCTV2013年度法治人物”。

文章摘编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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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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