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辩护律师可查阅作为证据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2018年刑诉法修改,今天(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发布。要求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

《新刑诉法解释》共计655条,自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共26条,对刑事诉讼法18个条文作了修改,同时新增了18个条文,主要涉及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建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为与其他法律相协调所作的修改等四方面内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从290条增加到308条。

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刑诉法解释》,现决定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此次发布的《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历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八次审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三次审议,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与《2012年解释》相比,《新刑诉法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

《新刑诉法解释》要求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辩护权是诉讼权利的核心,在保障辩护权方面,《新刑诉法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针对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并存的情形,明确规定应当赋予被告人选择权,尊重被告人的选择。

记者了解到,司法实践中律师的查阅权一直是难点。《新刑诉法解释》要求,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明确经人民法院准许,律师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为律师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促进律师队伍“传、帮、带”。

此外,《新刑诉法解释》进一步强化质证权保障。重申同案同审的一般原则,要求分案审理应当以有利于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为前提,强调分案审理不得影响当事人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特别是,审理过程中,必要时可以传唤分案审理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等到庭对质。对于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准确定罪量刑的,可以并案审理。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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