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满18周岁,父母还要付抚养费吗?

孩子满18周岁,父母还要付抚养费吗?

#今日说法#​

孩子满18周岁,父母还要付抚养费吗?

案例一

小刘的父母于2005年协议离婚,约定小刘由母亲抚养,父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刘某一直按期给小刘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此后刘某便不再给小刘费用,但小刘大学就读的是美术专业,仅凭母亲一人负担小刘的花销比较吃力。今年6月,小刘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父亲刘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自己大学毕业。刘某辩称,他近两年投资失败,生活都是在勉强支撑,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小刘已年满十八周岁,且已经在接受大学教育,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小刘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手段解决大学学费及生活费。考虑到小刘与父亲的关系,承办法官还是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劝说刘某,虽然孩子已年满18周岁,但现在是最需要父母支持的时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小刘上大学期间,刘某每月向小刘支付1000元抚养费。

案例二

小王的父母在2013年离婚,此后,小王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王某每月向小王支付抚养费1200元。2020年7月,正在上高三的小王再也没拿到父亲的抚养费。原来,王某认为2020年小王已满18周岁,自己不用再支付抚养费。小王和母亲多次找王某索要抚养费,但均未果。无奈之下,小王将父亲王某起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亲支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抚养费144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小王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2020年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小王的父亲应当支付高三一年的抚养费。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当场向小王支付抚养费15000元,小王向法院申请撤诉。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3-13 14:51
下一篇 2024-03-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