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释法:“赔偿和补偿”的法律解析

原创 王洪lawyer 【以法为剑‬】

赔偿和补偿,一字之差,最终结果却有很大差距。那么“补偿”和“赔偿”具体有哪些区别,本文结合热点案例作一点评析?

【事件简报】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例:一女子因割腕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医院在其脱离危险后嘱咐家属需24小时陪护。但陪护期间,家属睡着,后发现割腕女子坠楼身亡。割腕女子亲属李某认为医院未对李某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医院赔偿237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由医院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 356136.45元,医院不服遂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改判医院补偿李某30000元。

问题来了,二审法院改判“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吗?

1、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赔偿与补偿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到的两个法律概念,但大部分人对二者容易混淆,总认为二者表达的含义基本相同,但其实从法律角度上看,赔偿与补偿,天差地别。

今日释法:“赔偿和补偿”的法律解析

补偿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以填补损失和恢复公平为基本目的,赔偿责任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具有惩戒作用。

2、关于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行政法律制度中国家补偿的规定

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补偿的目的在于对作出利益让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进行补救。

《国家赔偿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国家补偿责任,补偿的相关内容,在多部法律法规中体现。具体在《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应当给予补偿的相关规定,这是对国家赔偿的一种补充性规定,达不到国家赔偿标准,但实际利益确实受损的情形,用国家补偿的方式进行适当弥补。

2、劳动法律制度中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经济补偿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为支付前提,赔偿金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条件,这也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3、民法典关于“补偿”的法律适用范围

《民法典》对于“补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对继承要求财产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53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117条)

紧急避险条款中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182条 )

见义勇为条款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183条)

家务补偿的规定,离婚经济补偿金是对家务劳动贡献较大者的补偿,操持家务一方的付出和努力,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情感,对方都有义务承担起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责任。(第1088条)

3、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可在判决中明确

在本文援引的案例中,根据二审判决认定:医院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医院对李某的死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自愿补偿3万元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应予准许。遂据此改判医院补偿李某30000元。故法院在判决项下明确医院补偿李某30000元,系对自身权利处分的司法认定,也就是说,若医院表示不同意补偿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够作出没有法律依据的自由裁量权的判决的,但同意补偿的情况下,可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判决中明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作者‬:王 洪 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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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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