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提示:理性维权 行为过激得不偿失

天津北方网讯:黄金周期间,不少市民选择外出旅游度假。在旅行中,您可能会遇到一些影响心情的事情,譬如买到假货、景点“缩水”、强制消费等。市旅游质监所专业人士王鹏、相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民提示,旅游遇到烦心事时,您可积极搜集证据,一步一步理性维权。

如果您是自由行,在遭遇需要进行维权的状况时要找准投诉单位,比如,发生价格争议后,可向物价部门求助。而遇到人身受伤害的情况,则要向公安机关求助。买到假货或残次品了,要向工商、质检机关求助。与旅行社、导游、景区发生争议,可向当地旅游局寻求帮助。

如果您是跟团游,当遇到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时,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报名交费的旅行社或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之后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下一步打算。如果与旅行社沟通顺畅,游客可以选择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搜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与旅行社当面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所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以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二是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即游客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货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专业人士提醒,旅游维权千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且扩大部分的损失将得不到赔偿。今年9月下旬,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已正式上线。游客需要投诉时,可在全国各地直接拨打12301进行投诉。此外,游客也可拨打当地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或旅游投诉热线进行反映。(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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