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我们应该更多地理解律师

9月23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承办,超过300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出席此次论坛。

本文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陈光中:我们应该更多地理解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陈光中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衷心地祝贺西北政法大学和京都律师事务所联合在北京创办的研究院成立,这个研究院是以研究律师,特别是刑辩这一方面的内容为重点,使我感觉到非常的欣赏和支持。

应该说,现在的律师工作是综合性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刑事辩护是其中的亮点和重点,刑事辩护就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无罪或者罪轻在事实上、法律上做出辩护,这个工作是非常需要的。因为一个人被追究犯罪,有公安,有检察对他们收集证据,对他们定罪量刑这一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他们的工作总体来说当然是公正的,但是他们偏向于追究有无犯罪,偏向于对犯罪嫌疑人定罪证据的收集,就有一定的倾向性,就需要另外方面的平衡。

检察、侦查在刑事诉讼中叫控方,控诉这一方面的职责,要平衡的就是辩护这一方。辩护这一方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自辩以外,最重要的是要请刑辩律师,辩护律师是专门从辩方,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于他的事实和理由,但是完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来提出对他有利的意见。这样就使我们的刑事诉讼,控方、辩方,最后由审判方做出公正的判决,控辩审三方有机的统一,这种模式应该说是现代科学的刑事诉讼的模式。

现在辩方主要不是靠被告人,而是要靠律师,经过律师的努力,使控辩双方发挥自己的所长,也就是控辩双方经过双方发挥自己的努力,提出自己的事实和法律的理由,能够使案件最后得到公平的处理。

所以,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是不可缺少的,辩护律师他有他的难处,从我个人来说,我们应该更多地理解律师,支持律师,使他在他的辩护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为国家的公平、正义的司法,创造条件。我就讲到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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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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