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的申请时需要什么步骤(深圳)

2021年3月,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发布至今已经2年多。

深圳中院破产庭在积累总结了2年多的经验后,在2023年6月出台了《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这也是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程序指引。

该指引从债务人如何陈述申报个人破产、管理人如何履职、重整计划如何执行等方面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详情可以看我之前发的深圳破产法庭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深圳破产法庭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如果需要申请个人破产的可以重点查看第2条至第8条规定。

“个人破产”的申请时需要什么步骤(深圳)

2023年6月20日,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件执行完毕,这对于那些真心想通过努力摆脱困境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那么,“个人破产”申请时,会需要什么步骤呢?

1、要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部申请预约面谈辅导,并填写《个人破产信息采集表》。

2、完成面谈辅导后,取得《面谈辅导回执》。

3、收到《面谈辅导回执》后三十日内,向深圳中院提交个人破产申请。申请时需要一并提交《申请书》、《面谈辅导回执》和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请途径:

(一)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地方特色-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登记信息并上传材料。

(二)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在PC端登录后提交申请。

(三)前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现场帮助。

5、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期间会根据申请人情况通知进行听证、面谈等。

6、法院审查后,如果不予受理会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受理会裁定对申请人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

7、裁定受理时会根据申请的不同情形分别进入到破产的清算、重整、和解程序。

8、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法院会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后,申请人配合管理人工作就可以了。

如果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那么就需要按重整计划履行义务,只要能按时按计划完成,那么计划外的债务就可以得到免除,申请人就能重新起步。

如果是进入和解程序,那么就需要按各方确定的和解方案履行。

进入程序后,详细的情况是根据个案情况而定的,这里写的是主要的一些步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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