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妨害疫情防控类舆情研究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海外疫情却在加速蔓延,一些境外人员和海外留学生选择回国避疫,“外防输入”成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关键时期,少数人员采取各种手段隐瞒出境史或隐瞒病情,不遵守防疫、隔离等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给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选取3月以来热度较高的16起个案,简要分析其类型和处置结果,梳理舆论观点,并就后续处置提出应对建议。

舆情事件

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根据案事件类型、舆情热度等参数,并以通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具体案例情况如下(截至3月22日24时):

入境人员妨害疫情防控类舆情研究

(点击可查看清晰内容)

上述案例中,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案事件共5起,相关舆情热度也最高。如澳籍华人女子返京拒隔离外出跑步一事自曝光以来,多个相关微话题累计阅读量超10.5亿次,网民讨论持续数日。隐瞒出境史、未如实申报的案件各为5起,河南首例境外输入病例郭某某事件的媒体关注度最高,相关报道量达6.3万余篇。此外,宁夏男子自伊朗回国在沪停留两天致86人密切接触,因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被立案调查,此事系全国第一起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而引发较多关注。

处置工作方面,公安机关是处置主体。有7起案件进入刑事立案阶段,10余名涉案当事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等被调查。有6起案件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拘、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澳籍女子返京拒隔离被警方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还有2起事件的处置结果不详,引发网民追问。

舆论观察

梳理发现,除了对涉事人员的批评谴责,舆论对入境人员干扰妨害疫情防控相关涉法话题的讨论主要聚焦于以下三点:

1. 呼吁强化法律约束 严惩相关违法犯罪

在惩治境外疫情输入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在此基础上,一些媒体也积极呼吁我国法律应及时“亮剑”。《人民日报》、光明时评等媒体评论称,“必须要强化法律的硬约束,绝不容任何人钻空子”。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意见,进一步明确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舆论称赞该举措“正当其时”。上海律协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王思维认为,意见的出台确保了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我国当前处理此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南方周末》文章称,这一最新司法解释非常及时,有助于堵住境外输入病例的传播。

● 2. 关注疫情防控举措 “同案不同罚”引发争议

舆论对公安机关如何处置干扰破坏疫情防控行为这一问题较为关注。从整体舆论态势看,多数网民对公安机关的处置结果表示认可,但也出现了一些争议。一方面,对于一些情节相似但处罚结果差别较大的案例,舆论场上“同案不同罚”的声音有所增多。比如湖南常德一男子故意隐瞒境外归国经历被警方行拘5日,但在浙江丽水6名华侨从意大利返境未如实申报、内蒙古赵某等回国故意隐瞒出境史等案件中,当地警方都作出了刑事立案侦查决定,这使得警方处置行为受到部分网民质疑。另一方面,公安民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个别言行也被指有失妥当。比较典型的是意大利归国女留学生坚持喝矿泉水一事,尽管多数网民支持民警予以口头警告的做法,但仍有部分网民认为执法人员反应过激。

● 3. 建议加强法制宣传 依法保障入境人员权益

如何防范这类干扰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发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建议,要对境外人员反复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比如在航班上宣讲法律法规。尤其是按照北京、杭州等地出台规定,一些未成年人属于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安排其进行居家隔离,这时就需要对监护人普法,确保其监护到位。江苏省人大代表、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认为,各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除了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外,同时也要为回国人员提供隔离、检测、治疗保障,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其应有权益,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舆情建议

据当下境外疫情发展形势判断,打击各类入境人员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成为公安机关在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各地办案机关仍将面临较大压力。对此,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提出三方面应对建议,以供参考。

No.1

坚持依法处置 为后续舆论引导赢得主动

从前述案例来看,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时,基本能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处置。特别是对于“郑州郭某某”“澳籍华人外出跑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公安机关跟进应对,及时通报后续处理进展,获得舆论好评。

在后续实体工作中,公安机关还需坚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基础上,对于入境人员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瞒报境外行程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手段坚决打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公安机关还可立足自身职责,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机制,确保依法规范、公正文明办案,为舆论引导的有序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面对一些轻微事件,警方处置力度可能引发争议,公安机关还需仔细甄别其具体行为的危害性,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力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No.2

重视舆论宣传 “充分告知”与“精准普法”

当前,我国的疫情防控形势已由“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及时切换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一模式,工作重心的变化也对公安机关疫情防控的舆情应对思路有了新要求。如果说,对内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定位是以“普法”为主,那么在对外的宣传上就需升级为“告知+普法”的有机结合

具体来说,“告知”层面是指让境外回国人员充分知晓入境之时和之后要遵从的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其积极配合、减少抵触情绪。各级公安机关可将宣传工作前移,借助大数据手段准确掌握回国人员信息,并通过手机APP等社交工具和社交媒体精准推送相关入境防疫措施;在各类入境交通工具以及入境口岸上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活动,予以广泛告知。

“普法”层面是指要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准确度,让入境人员了解违反防控措施的严重危害性。对此,公安机关可主动设置议题,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在主动通报境外人员违法管控措施的典型个案后,积极关注舆论声音走向,对于争议焦点、个案处置措施等舆论关切,视情作出详细解读和回应,引导网民理性讨论。

No.3

提升防范意识 警惕不当宣传引发次生舆情

公安机关在进行境外输入疫情典型案例的宣传过程中,宣传内容主要围绕本职工作进行,舆论整体反馈正向。但也需看到,目前舆论场中已经出现了因宣传内容不当而引发次生舆情的事件。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需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处置,以免诱发舆情,降低执法权威性。尤其是尽量避免采取类似宣传方式,确保报道内容贴合实际,呼应舆论关切,以保障正面宣传效果得到最大发挥。

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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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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