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相军奸杀案时隔27年重审,被警告如果翻供就剥了皮

聊城“贾相军案”时隔27年进入复审程序

我想查看我的案件卷宗

许多年后,贾相军已经记不清自己17岁时的那个夏天了。一个晴朗的早晨,他骑着借来的自行车来到了公安局。他万万没想到从此失去了自由:他深爱的女孩被杀,警察托人传话要审问他。他以为自己只是配合调查,并不知道自己会被列为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最终会被法庭判刑。

”贾相军奸杀案时隔27年重审,被警告如果翻供就剥了皮

6月19日,44岁的贾相军站在事发的鱼塘边。如今鱼塘已成为景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 记者与程盟超/合影

27年过去了,贾相军已经出狱八年了。他组建了家庭,生了孩子,做过小承包商,但就像在监狱里的那些年一样,他最大的精力仍然是一遍又一遍地向不同的人解释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试图证明自己与此事无关。女孩的谋杀案。 。

山东聊城的农民汉斯·父亲(Hans 父亲)在去世前的25年里一直在做同样的事情。 2016年父亲去世时,他的遗产包括两大堆申诉材料、几本记录申诉过程的记事本以及一本充满申诉渠道的电话簿。一些笔记本上用大字写着“不公正”一词。

这个家人老是替贾相军发牢骚。但他是否真的不公平,最终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文件,而不是泛黄的笔记本。

44岁的夏天对贾相军来说又是一个难忘的经历:2018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亲自通知他,他的案件已经由法院领导办理完毕,并有专案组正在处理中。已安排进行审查。

贾相军的第一反应是“怕受骗”。这是他第37次出庭。仅从2005年到2007年,他和父亲的申诉就在这里被登记为请愿书13次。 6月12日,他要求多名员工核实案件审查的消息。得到确切答案后,他“顿时安心多了”,相信自己的案子有解决的希望。

6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 记者带着贾相军和他的两名律师来到山东省高级法院。工作人员证实,医院确实已组建团队进行审查。

贾相军表示,他希望翻阅案卷,为可能的重审做准备——如果重审,他就得根据案卷准备答辩状;如果案件不重审,他计划在审查案件后提出申诉。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案子已经困扰了他27年,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定罪的全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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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相军翻阅了之前收集的资料。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 记者与程盟超/合影

多次供述和不在场证明

“你做了吗?”贾相军同村的小男孩贾庆才记得27年前问过贾相军这个问题。

1991年5月20日,聊城一名20岁女孩失踪。三天后,她的尸体出现在鱼塘里。一个月后,警察召见贾庆才,给死者拍了一张照片,并询问他是否认识他。他还询问贾相军是否认识死者,并让他通知贾相军第二天来公安局。

贾庆才传达消息时,提醒贾相军:“说完了就走吧。”

当贾相军被叫到时,他一脸困惑,以为自己只是配合调查。他曾在该市与死者短暂共事,但声称两人没有深厚的友谊。他们相继离开了一起工作的单位。

贾庆才传话,17岁的贾相军那天像往常一样去批发市场出售自己收获的黄瓜和西红柿。当晚他就留在城里,和贾庆才住在一起,第二天就带着178元的伙食费去了公安局——下次回家时,他已经36岁了。

经侦查起诉,今年秋天,他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27年来,贾相军始终未能从法庭得到完整的案卷。他只有1991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报告、山东省高级法院的批复报告和当年的报告。他试图从这些材料中拼凑出整个故事。

人民法院和高等法院的两份报告分别提到贾相军的远亲张和年作证,贾相军爱上了受害人,并一度要求年向受害人提亲;另一个人与贾相军和受害者都很熟悉。梁证人说,贾相军曾透露,他要向受害人报仇。高等法院的报告还记录了贾相军多次向受害人求爱并为此拒绝其他女孩。随后,受害者在一封否认信中回应称“我要和(受害者)一起玩”。

今年,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联系了证人中的记者年和张。年说,“当时我被审问了很多次”,“很害怕”。她说,贾相军向她提到了受害人,本来有想法让她介绍一下,但她认为这样的事情需要清楚对方的意思,所以就放弃了。张说,他不知道贾相军和受害者是否相爱。另一位证人梁因拆迁而搬家,记者无法联系到他。

贾相军向记者解释说,他当时“只是顺便提到了年”,并没有向她求婚,也无意牵连甚至报复受害人。他声称自1991年3月以来他就没有见过受害人,并通过家庭安排与另一名女孩订婚。如果没有这起案件,即使他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按照农村风俗,他也应该在年底前结婚。

贾相军重点质疑的两份报告的另一个内容是事件发生的时间。据报道,贾相军在附近侍候案发当日20:00下班后到受害人办公室;晚上10点左右,两人来到鱼塘,贾相军开始以爱的名义折磨受害人; 12点左右,他实施了强奸行为。 《聊城日报》当年的报道透露,贾相军受审时声称,案发当晚他与贾庆才和另一位朋友马某在一起,没有时间作案。然而,贾庆才和马云否认当晚他们与贾相军在一起。

出狱多年后,贾相军与贾庆才、马云对质。两人写下了书面证据,并按了指纹,推翻了当年的证词。

贾庆才的书面证言称:“1991年5月20日,贾相军与马某某在家电公司大门仓库一起睡觉,马某某下夜班回来,晚上11点左右听到敲门声。我让贾相军把钥匙给了妈妈,门开了。第二天早上八点,我给妈妈开门就走了,我和贾相军睡了一会儿。”马云的说法基本相同。

今年6月18日,贾庆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采访时再次证实了上述说法。

为什么27年前的证词与此相矛盾?贾庆才解释说,他是被迫做出虚假供述的。他说,他被拘留了一个多月,期间被警察“踢”、“打”。当询问时,他被告知“跪下”。他对面坐着四个警察,他面前是木板,上面布满了铁丝、手铐和枪。对于贾相军当晚在哪里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回答并不让警方“满意”。警察说:“别人都说他不住在仓库里,你为什么这么说呢?”回水大约是回水的一半。几个月后,他改变了自己的供词。

贾庆才还表示,27年来,没有任何官员向他再次确认过贾相军的不在场证明。

有没有刑讯逼供?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报告认为,除上述证言和被害人尸检报告外,其余两份证据为“经现场勘验、尸检笔录及现场发现的物证基本相符”。被告人的供述。” “认罪”——在没有看到案卷的情况下,贾相军的律师认为,这两项证据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贾相军本人当时的有罪供述。

但贾相军现在强调,他是在严刑拷打下认罪的。

《聊城日报》据记载,对贾相军的审判从6月24日一直持续到7月。

据贾相军说,那段时间他“被打得想死,甚至试图吞玻璃自杀”。最终他按照刑警的“提示”招供,警方还出示了一些物证,强迫他辨认;出庭前,警察警告他,如果他改变口供,他就会“回来剥你的皮”。

肖、孙、刘于1991年7月与贾相军在同一看守所被关押,1992年与贾相军在同一监狱服刑。当时,在贾相军的要求下,三人都写下了佐证材料证明贾相军被扣问时受了重伤。这些资料中对贾相军的描述包括:“他身上有淤青,全身发紫,屁股全黑,嘴里的一颗牙齿被打掉了”。 “他的眼睛茫然,经常在睡梦中说,‘杀了我,算了’。” “下巴上有一道很长的伤口,正在流血,很多头发都脱落了。”

贾相军还指出,从法庭报告来看,仅有的物证有很多不可靠的地方。例如,警方曾拍下“他右臂上的伤疤”,作为他强奸受害人时挣扎的证据。但实际上这道伤疤是在他的左臂上,是4月份他和贾庆才玩耍时留下的。

贾庆才证明贾相军的左臂确实在四月受过伤,他因为用面粉治疗伤口而知道这一点。

另一件受到贾相军极大质疑的物证,是现场勘察时记录的鱼塘底部的一对脚印。贾相军脚印的大小与贾相军的脚印不一致,左脚相差0.5厘米。

2015年,《京华时报》报道了聊城中院一位退休法官的意见。法官称,1997年最高法院曾发函要求澄清本案疑点;聊城市人民法院受理贾家上诉时,合议庭和上诉法院法官也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驳回该案,因为判决结果是由无罪转为无罪,总结7个疑点。这对物证脚印曾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和负责审查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的质疑。

自2014年起担任贾相军律师的杨学林和周泽认为,本案证据严重不足。

杨学林发现,199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报告中记载,当年在受害人体内发现了精液痕迹,但由于量少且浸泡在水中,无法查出出血类型。他认为,在没有最有力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其他证据一定更充分。但本案中,口供涉嫌胁迫,物证不足,其他证据也存在问题。

例如,根据两份报道和贾相军的回忆,警方当时并没有带贾相军去指认地点;聊城中院的结案报告称,“现场发现的证据与口供基本一致”,但没有说明口供的先后顺序和物证的发现情况。杨学林认为,在不排除非法讯问的情况下,如果先取得物证再口供,可信度可能会大打折扣。

针对贾相军等人被迫认罪的说法,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聊城市公安局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负责审问贾相军的警察付强是聊城市公安局退休政委。他表示,公安局将联系他进行面谈。记者就此与聊城警方进行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

记者给参与询问的另一名警官刘凤金打电话,表达了接受采访的要求。打电话的人说刘“年纪大了,耳聋,听力不好”,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6月20日,当年审理此案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振贤对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说:“案件太多,记不清了。”他建议记者了解案件事实,“只需阅读判决即可。”记者多次联系聊城中院宣传部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但均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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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相军年轻时在狱中的照片。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 记者·程盟超/重播

当事人一度认为会改判

在那次庭审中,贾相军回忆说,法庭很小,法庭上只有庭长、陪审员、检察官、法警和他自己的律师。画廊里所有的椅子都是空的。

家人没能挺过去,17岁的被告吓得一直哭,说不出话来。听证会在两个小时内举行。辩护律师并未否认犯罪事实。他只说自己是未成年人,希望在量刑时能够考虑到这一点。贾相军说,他当时感到“绝望”,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判决。

他清楚地记得,1991年12月21日,当他六个月后第一次见到父亲贾庆瑞时,他泪流满面,大喊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指控”。

据一些村民回忆,贾庆瑞第一次到监狱探望后,就回到村里告诉大家,孩子受了委屈,“一两年就可以放出来了”。甚至还和那些八卦的人发生了很多矛盾。

他开始频繁奔赴聊城、济南和北京,为儿子伸张正义。村里的熟人回忆说,贾庆瑞当时几乎不顾家里的其他事情。去济南、北京的时候,他都会带上大蒜、馒头,偶尔带上几个苹果,晚上就睡在远郊或者车站。

1991年,贾相军三弟才15岁,他记得父亲当时早出晚归,凌晨两三点还在写投诉材料。父亲回家后。一进门,他就用凉水和酱油泡了一碗馒头。吞下的时候,他大喊:“别怕,别怕,我会战斗到底!”

在狱中,贾相军还花了很多时间写申诉材料。他甚至割破手指,用血写信。父亲参观监狱时,趁狱警不注意,把这些材料塞进裤裆里,从玻璃里扔了出去。

贾相军的两名狱友向中青网中青网记者回忆,其他人都在忙着悔罪,唯独贾相军一开口就说“正义”,让他格格不入。他们记得,他刚入狱时,不仅撕掉了所有登记卡,床上、衣服上都写着罪名,甚至监狱当局也多次试图给他工作减刑,但他以他的逻辑拒绝了。在这里,既然他“无罪”,就没有办法减刑。

贾相军最终成为狱区有名的“纠错者”。有些囚犯会收集一些冤案或法律知识的报纸,送给贾相军或换食物。一名狱友认为,贾相军只有在父亲参观监狱或“审讯”他的案子时才表现得开朗,其他时候则非常内向。

但很多时候贾相军等待的并不是令人满意的消息。对于贾家人的申诉,聊城市人民法院于1992年、1993年两次驳回,聊城市检察院于1994年驳回。贾相军说,1992年,聊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接受讯问,但他抱怨说,他在接受刑讯逼供时突然被打断,对方告诉他“不要这样说”; 1994年山东省聊城分院发出的重新侦查通知书还记载,贾相军提出了“有证人,但无犯罪时间”和“刑讯逼供”两个问题。根据这份文件,检方审查了原始文件并自行进行了调查,确认贾相军有犯罪动机和时间。 “没有证据可以排除贾相军犯下的罪行。”

他记得很清楚的一次审讯是在2002年,当时高等法院派了一名法官到监狱审问他。贾相军在监区兴奋地大喊,高兴得走不稳了。父亲此前告诉他,他曾于1997年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致函省最高法院,表示该案原判决不明确,要求予以澄清。父子俩一度认为量刑即将改变。

但贾相军很快就面临失望。他回忆说,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只询问了他“很短的时间”。他专注地描述自己被殴打的经历,没有引起法官的注意。 2003年1月,山东高院下达“驳回上诉”通知书,他不服,并将通知书扔到狱警面前。

案件陷入紧要关头

不过,贾相军在服刑期间大部分时间都表现得很好,他获得了五次减刑的机会。刚入狱时,他曾企图自杀,狱警不得不看管他。后来他渐渐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像别人说的那样“成为死在监狱里的冤鬼”,于是他开始在监狱里打球、练毛笔字、看书报、读励志书,比如作为。就像张海迪身体残疾却坚强的故事。或者是一个伟人曾经被不公正地监禁的故事。他还特别向记者强调,自己是“正能量”,总是在学习,不会与社会脱节。他的死刑被减为无期徒刑,并最终于2010年出狱。

出狱那天,贾家摆了10多桌酒席,不少人前去迎接,流下了眼泪。贾相军仰望天空,叹了口气,认为自己和父亲呼吁多年,至少村里邻居都相信他的“清白”。

但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在贾相军的家乡,大多数人就是不愿意再提这件事。一旦案件出现新的情况,仍然会引起很多讨论。最熟悉贾相军的邻居也表示,贾相军出狱时,他们只是认为他“穷”。他们坚信贾相军小时候是个好孩子,但不管你想不想杀人,“官话为好”。

案发前,贾庆瑞是村里有名的植物专家,享有良好的人缘。贾家是村里第一户通电、第一户彩电的家庭。后来他们盖了村里最好的砖房。事发后,正忙着举报的贾庆瑞变卖了自家的森林、大棚和粮食。村民们惊讶地发现,村里最不需要食物的家庭开始借食物来维持生计。贾相军三弟说,走投无路的父亲后来向亲戚借了钱,亲戚们渐渐疏远了他;他还辍学打工,把所有工资都交给父亲去讨好哥哥,而自己却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村里的人都疏远了,大人们告诉孩子们,他是“杀手的兄弟”。在他看来,父亲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因为他深信弟弟的案子可以在短时间内翻案,却没想到最后却拖垮了整个家族。父亲在村里屡次造谣无果,只会让村里邻居对贾相军更加怀疑。此案确实是一个“疑难案件”,引来更多嘲讽。

贾相军的母亲被村民形容为“典型的乡村妇女”,愚钝能干,持家勤俭。贾相军被带走后,她情绪崩溃,逐渐变得疯狂,开始自言自语。警察多次开车到贾家搜查。听到车声,她浑身发抖,躲在被子里不肯出来。最严重的,我跑到邻居家,锁上门,五天不出来。

就在贾庆瑞忙着上诉的同时,妻子的精神问题却日益严重。医院治疗效果不佳,又无力承担费用,她放弃了治疗。精神失常的妻子甚至有一次深夜跳河差点淹死。后来贾庆瑞不得不出去上访时,他就把妻子锁在家里,留下一些干粮和凉水,或者让邻居从墙上扔一些馒头。有时当我回到家时,我发现我的妻子甚至不知道如何吃饭,而且正在挨饿。

2010年,贾相军出狱后,当着村里邻居的面跪在母亲面前,但她根本认不出自己的儿子。 2014年临终前,她才恢复记忆,握着贾相军的手失声痛哭。她死前无法喝任何水,但肚子却肿得很厉害。因此,村民们虽然知道她死于肝病,但形容她对儿子十分愤怒。

邻居告诉记者,贾相军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理臭气熏天的家,让父母住得更舒服。然后他开始工作。 2012年,他借了一些钱,给自己盖了房子。第二年,增加了额外的门和墙。

如今,他一边打建筑工,一边做小承包商,打点零工,年收入数万元。由于谋生耽误了上诉,他陷入了困境,但他仍然决心吸取父亲的“教训”,不让自己的家庭再次被推翻。还有一个体会是,他有一些钱,穿得也很得体。我”。

出狱三个月后,他就结婚了。他现在的妻子与他再婚,并带着一个一岁的儿子。起初,他们住在一所破旧的房子里。冬天,即使盖着被子,他们仍然会感到头痛。孩子们只能喝村口奶牛的牛奶。后来情况好转,今年4月20日女儿顺利出生。

他甚至认为,高等法院对他的案件进行复审,可能是女儿出生的喜事给他带来了好运。

这个想法源自于他出狱后的八年里,他的上诉几乎没有什么进展。据他的记录,在这八年里,他的上诉由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多名法官审理。就连1991年的结案报告和死刑核准报告,直到2014年才拿到。

他想看看他的案卷。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案件当事人凭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可以查阅案件主案卷的相关内容。的身份。

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也在关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案卷问题的回信中明确表示,当事人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案件的主要卷宗。赔偿案件。 。

周泽律师表示,五年来,律师和贾相军多次到山东高院申请改正,但均因不同原因被驳回。 “从业16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不准复审的案件。”

河北“聂树斌案”等冤案的翻案,给了贾相军上诉的动力——他比常人更了解此类案件。山东“贾相军案”是否有可能是类似河北“聂树斌案”的不公平案件?贾相军自己也知道这个问题只能用法律来回答。现在他只希望尽快看到自己的档案,并依法上诉。

杨学林律师认为,将贾相军案与聂树斌案进行比较是不恰当的。因为在上一批不公正案件中,聂树斌等人平反的时候,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就已经认定或者被强烈怀疑是真凶。贾相军案不符合这样的条件。

但他也表示,在推进法治方面,近年来平反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真正“无罪清白”。他认为,贾相军案缺乏客观物证,甚至可以说“无物证连接点”,因而具备正当化条件。

两位律师认为,保障律师刑事案件审查权至关重要。当委托人拒不认罪并长期申诉时,律师只有查看案卷,才能更好地代表委托人作出陈述,帮助司法机关做出公正的处理申诉的决定。否则,很难消除客户的疑虑。

他们很清楚,这个案子已经到了紧要关头,案件无法复审,上诉代理人也无法发表声明。结果可能取决于“运气”。

贾相军苦笑着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一直努力不显得不耐烦。 6月21日,他第37次造访山东高院,依然进展不顺利,依然没有进球机会。工作人员告诉他,主审法官出差了。他有些激动,脸也红了。虽然他面带微笑地与工作人员交流,但双脚重重地踩在桌子下面的地板上,在光滑的白色瓷砖上发出闷闷的声音。

五天后,他再次与审判长交谈。法官在电话中告诉他,当事人审理此案的时间尚未确定,“还需要一些时间”。

贾相军在电话里忍不住落泪。由于自身的经历,他在“时间”的问题上比常人更加敏感。毕竟,这件事已经困扰了他27年,从少年到中年。出狱后盖新房时,他在墙上挂了一幅毛笔字,上面写着两个字:“坚持”。现在书法已经开始蒙上厚厚的灰尘。

中青报 中青在线 记者 程孟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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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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