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祥: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

主编有话说

沈征伟,如皋市磨头镇人。1935年出生,1951年入伍,转业后曾担任南通市对外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神州南通窗》杂志等40多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被评为南通市第一批最美退役军人,被中国抗癌协会康复会评为“全国抗癌明星”。2024年2月5日,沈征伟因长期患肠癌去世,终年90岁。作者王嘉祥先生曾于2020年4月撰写了一篇题为《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的专稿,《神州南通窗》杂志首发后,被收入《金戈年华》文集。为深切缅怀这位从如皋大地上走出去的好党员、好军人、好律师,今天重发此文,以飨众乡亲和广大读者。

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

——记南通市最美退役军人、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原主任、书记、《神州·南通窗》杂志法律顾问沈征伟

作者:王嘉祥

南通新兴热电厂是较早在内地落户的台资企业。建厂初期,台方就派人专程去北京,找到国家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希望帮助从首都找一位高级律师。公证律师司的一位负责人笑着对这位台胞说:“你们厂建在南方海滨城市南通,何必舍近求远从北京找律师呢?南通就有一位素质非常好的高级律师。”

王嘉祥: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

沈征伟先生

他是谁呢?他就是南通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原主任、书记沈征伟同志。

从1982年开始,几十年来,沈征伟先后担任了包括新兴热电厂在内的数十家外资、台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无数次出庭,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被誉为“可以信赖的中国大律师” 。

1951年,刚满16岁的沈征伟参军入伍,在解放军第15步兵学校学习时,正逢朝鲜战争期间。他和战友们不得不提前结业,准备赴朝作战。可最终他却被分配到华东新兵第38团,当了一名文化教员。眼瞅着一批又一批的战友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而自己却三个指头捏着一支粉笔呆在黑板下,心里感到十分憋屈。首长及时找沈征伟谈话,60多年后,谈话的内容他已经淡忘,只记住一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这以后,他先是在机关做打字员,在工地做施工员,1953年提干后在南通军分区机关、县人武部做过兵役、宣传、组织、人事工作,一干就是32个春秋。沙场的风雨渐渐洗白了他的鬓发,岁月的艰辛在他的额角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当年的年轻军人已磨炼成了一名成熟的指挥员。

正当沈征伟满腔热血想为新时期军队建设作贡献时,却逢大裁军。部队领导决定他转业,地方党组织分配他到南通市法律顾问处做律师工作。经过“文革”10年的浩劫,当时我国的公、检、法、司已几乎被破坏殆尽,1982年正处在律师制度艰难的恢复、重建阶段。面对组织的决定,人到中年的沈征伟犯了难:自己没有上过政法大学,怎么能走上司法战线呢?更使他犯愁的是,这律师怎么当?怎样才称得上是一位好律师?

那些天,他白天一次又一次地踱步在南通市司法局的大门前,晚上躺在床上转辗反侧,合不上眼。他想起了老首长的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想起了父辈的话,“有志者事竟成”。他反问自己:不懂我为什么不可以学呢?再难的事也是人做的。

于是,他跑书店、进图书馆、走访老律师。待他参加南通市第一期军转干部司法培训班时,沈征伟的肚子里已经“装了不少货”。培训班上他像一名小学生认真听课,一遍又一遍地通读《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考试时居然门门得了满分。参加首期司法培训班的100多名军转干部,大多比沈征伟年纪轻、文化水平高,可大家不得不佩服他。有人问他获得这么好的成绩,秘诀在哪里?老沈笑着回答:“笨鸟先飞先出林,慢船早开早出港。”

后来沈征伟又被调入中央政法干校律师专业进修,结业后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资格,这在南通市军转干部中是第一个。沈征伟结合工作实践,先后撰写了《关于对外开放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对外开放中技术秘密的保护》两个司法建议,因为所涉及的问题有很强的指导性和代表性,国家司法部及时以明传电报转发了全国。另有两个司法建议,也由江苏省政府转发了全省。1983年以来,他还在省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了30多篇论文,多次应邀参加了国家司法部的学术会议,其中《FOB价格条件下的法律问题》的论文在世界法律大会上作了书面交流。1985年被江苏省律师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破格评聘为二级律师(高级律师)。

鉴于沈征伟在司法岗位上的突出贡献,1984年组织上给予他提前晋级的奖励。为适应南通市对外开放需要,1985建立“南通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沈征伟由南通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科长调任该所任首任主任,1990年被评为南通市劳动模范。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沈征伟曾先后担任近40家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和“三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重大法律事务12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200余宗,承办各类重大经济纠纷案,参加诉讼调解仲裁16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1991年2月,正当沈征伟把自己的律师工作干得风生水起时,一次他从外地出差回来感到肚子很不舒服,长期从医的老伴钱美玲立即警觉起来,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患上了结肠癌,尽管还在早中期,但毕竟是“与癌为伍”了。

此时,时年55岁的老沈想了许多许多,他想起了一起参军在战场上牺牲的战友一个又一个名字;他想起了期待自己为他们提供维权服务的一张又一张面孔;他想起了办公桌上摆着需要结合实践续写的一篇又一篇论文……越想他心里越坚定:一定要与病魔作斗争,一定要在司法战线上继续战斗下去。于是,他积极配合进行了手术治疗。在此后的三年中,连续实施了15次痛苦的化疗。1994年律师事务所改制,沈征伟辞去了律师事务所主任职务,任专职书记,1996年退休后被律师事务所返聘为专职执业律师。这以后,他一边当律师,一边做志愿者,参加社会上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被聘为南通市关工委工作团成员,到社区、拘留所、收教所宣讲法律知识。他先后被评为“优秀江海志愿者”、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三等功。他在与癌症作斗争的过程中,结识了许多癌友,发现他们患癌后有的夫妻失和,受到配偶的冷落、虐待;有的甚至在闹离婚;有的同志患癌后带来了家庭变故,涉及到财产分割、照顾父母、抚养子女等问题。由于这些同志对法律知识了解比较少,加上患者精神上、经济上、精力上不济,致使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有理讲不出、有冤难申诉,肚子里窝着不少气。对于这些,沈征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想癌症病人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既有生理残疾,也有心理残疾,一定要抱团取暖,相扶前行。沈征伟决心为癌友们做点实实在在的事。

王嘉祥: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

上法制教育课

随后沈征伟参加了南通市癌友康复协会,他不仅用自己的抗癌经历鼓励大家坚持科学抗癌,争取早日康复,而且还义务为癌友们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为他们的维权想办法、出主意。在他的帮助下,解决了不少癌友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难题。

方先生和冒女士是大学同学,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生有一女。2005年冒女士被确诊患子宫癌,经医治化疗,康复良好。在此期间,方先生有了婚外情,不过对冒女士仍照顾周到。一次偶然的机会,冒女士发现方先生和第三者一起购物,见第三者已怀孕。冒女士这才意识到对方先生以往的传闻是真的,非常气愤,决定与方先生离婚。冒女士找到沈征伟请求法律援助。老沈反复做夫妻和好的工作,可冒女士态度坚决,不想和好。当时方先生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大股东,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沈告诉他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另一方对该股份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离婚时对该股份的分割转让,应按《公司法》执行。方先生表示按法办事。老沈为他们起草了“协商离婚协议书”,约定方先生在公司的股份一半归冒女士所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也作了公平分割。老沈还帮助草拟了转让一半股份给冒女士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股权转让法定程序完成后,方先生和冒女士双方持“协商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冒女士已是该公司的正式新股东。方先生与冒女士虽然离了婚,但双方仍以好朋友相处。

有位年近八旬的癌友成女士,年轻时丈夫早逝,五年后经人介绍与一个带着三岁儿子的男人成了家。他们在六年的共同生活中生养了两个女儿,新建了五间房屋。二女儿未出嫁跟父母一起生活。谁知第二个丈夫又因病离开了她。2006年,她本人不幸患上胃癌,在她万分痛苦时,由她一手抚养大的后夫的儿子,竟提出要把未出嫁的妹妹赶出家门,还以成女士不是他的亲生母亲为由而拒绝赡养。成女士多次找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调解,一直未果。后在沈征伟的帮助下通过法律诉讼,才解决了她家财产的分割和成女士的赡养费、医疗费等问题。成女士有了生活保障后,她常含泪告诉他人:“沈律师是我的救命恩人啊,没有他的帮助,我这条老命早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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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征伟(右)正为癌友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老沈对癌友们遇到的法律问题,特别对一些医疗、继承、家庭财产、房屋拆迁等纠纷、总是从维护癌症患者的合法权益角度,讲清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以及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程序、方法,还经常帮他们代写法律文书。癌友们赞誉老沈是他们的“维权保护神”。

20多年来,除了固定每周四在癌友协会义务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外,平时只要会员有需求,沈征伟也都不会推辞。截至目前,他已先后为癌友无偿解答各类法律问题400余人次,为40多位癌友代写了法律文书和代书遗嘱等,2018年,沈征伟被中国抗癌协会康复会评为“全国抗癌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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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亲民,无私奉献,是人们对沈征伟最确切的评价。他关心特殊人群的改造,坚持为收教所、拘留所得相关人员作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刑法等法律讲座,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南通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他关注老年人需求,义务为100多位7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为12名80岁以上老人代书遗嘱,为军队干休所老人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继承等方面的法律;他热心关心下一代,参与编写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法制课教材,为青少年宣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法律百余场……沈征伟说: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途上,需要有各类人员同心同德,携手同行。我作为一个从军旗下走过来的人,所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应该的。

作者简介

王嘉祥:从军旗下走过来的高级律师

王嘉祥,笔名冬草,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主任记者。2009年开始,主编新闻综合类杂志《南通窗》双月刊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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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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