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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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在《宋论》中有一句话:君子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

我认为这句话很贴切去定义一个好律师。首先作为一个好律师,你就应当是一个君子。在如今这个浮躁而又功利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应当去考虑王夫之提出来的这个问题:到底有什么事情是我一定不能去做的,树立底线思维。

或许我们都注定会庸庸碌碌的过完这一生,没能成为自己期待的那种人。但是至少我们要做到无愧于心,对得起自己这份职业,做一个君子。诚实信用和光明磊落,我知道这种听起来虚头巴脑的东西让人反感,但它确实应该是我们的底线之一。之所以社会上对我们律师行业的恶评不断,无非是因为某些人为了短视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这让人不齿,更伤害了我们整个行业。

作为律师,遵守法律并尊重它的权威性,而不是寻求迂回或滥用法律来达到目的。律师应当公正、客观、中立和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没有任何不当行为,不让个人利益加入其中。这是我心目中的“有必不为”。

但愿我们都能做到这简单的一点,而不是随波逐流,“草菅人命”。当然你可以把锅甩给法院,毕竟判决不是你下的。但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午夜梦回,你是否对得起当初的那份热忱与理想,是否对得起当初的自己。

去化解和消弭社会矛盾,做一个“有必不为,无必为”的律师。

与诸位同行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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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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