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2019年1月11日上午,经国家标委会的同意,由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院副院长朱晓春带队邀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的专家组成的中期评估组对呼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中钢,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鹏等参加了中期评估会。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察现场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评估。评估组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评分表》(试行)作为评估依据,从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标准体系搭建、标准实施与持续改进、标准的宣贯培训等几方面对覆盖服务、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的84项标准进行了评估。对于呼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标准化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评估小组经过充分讨论,认为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全面且符合当下运行模式,体系建设层次感突出、结构合理,制定标准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真实完善,组织管理实施较全面,团队协作执行力较高,标准起草科学,一致同意通过中期评估。同时对标准的运行实施、标准的宣贯和内部培训以及监督检查、持续改进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呼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鹏表态以这次中期评估为契机,及时查找问题,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力度,细化各项标准的实施和评价改进,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管,为广大受援人提供更加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呼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中钢表示对于日后法律援助标准化工作会给与更大力度的支持和重视,法律援助标准化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成绩、注重实效、优化提升,要按照专家的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标准,把标准与日常工作融合,落到实处,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发挥标准检验、提升工作绩效的作用。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5-15 10:42
下一篇 2023-05-1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