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再婚后生子,要求降低抚养金,法院判了。

我丈夫在与我离婚2年后又与别人生了个儿子,现在他要求降低抚养费。这是上海一位女士最近的苦恼,自己本来工资就低,现在丈夫又要降低抚养费,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我前夫再婚后生子,要求降低抚养金,法院判了。

在疫情还未过去时,离婚后的方某收到了前夫李某的微信,内容大致为自己已经与他人再婚,并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在疫情期间,生意不好做,自己又增加了一个需要抚养的孩子,当初离婚时约定的每月7000抚养费确实有困难,要求降低抚养费。方某没有同意,但前夫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却只支付了每月1000元抚养费,方某便将前夫告到了法庭。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将抚养费调制到了每月5000元。方某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根据李某所述的经营情况,生活水平下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李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经营,生活水平比之前有所下降,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处李某应继续支付每月700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岁为止。

我前夫再婚后生子,要求降低抚养金,法院判了。

那么如果真的遇到了支付不起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要求降低抚养费的。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我前夫再婚后生子,要求降低抚养金,法院判了。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成长也应该随时重视,抚养费是孩子生活,学习,成长的重要保障,作为父母的还是要承担这项义务,不应以各种理由拒付。如果您遇到了另一方拒付或少付抚养费问题,您可以先对其提出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如果您在遇到困难不知道如何是好,欢迎您私信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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