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案例谈年轻律师应当如何给当事人解答问题

昨晚11点半,律所一位年轻律师在官微群抛出一个问题“大状们,请教一下,张三拿了A(五保户)的身份证去办了六部车的入户手续,导致A失去了五保护资格不能享受五保补贴。问:张三构成刑责吗?(注:正确的表述应当是“构成犯罪”或“承担刑责”,但是这里不计较这个问题)如A起诉损失,如何计算这损失?”

这个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对于经验不是很足的年轻律师来说也算是比较棘手的。当然,遇到问题能够想到向年长律师求教,群策群力这个也是极好的,精神可嘉。

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分析解决呢?分析解决问题的一般思维模式是什么?

首先第一步,要抓住问题的核心,归纳问题焦点。这个问题的核心有两个:一个是拿别人身份证去办车辆入户手续是否构成犯罪?另外一个是如何确定五保户的损失?

归纳了问题的核心下一步就是寻找解决问题之道。如何寻找?百度!一个律师最重要的核心技能是学会灵活运用搜索工具,无论是案例检索还是法律法规检索,无论是文书范本还是写作指南。所以下一步就是去百度,直接搜索“拿别人身份证去办车辆入户手续是否构成犯罪”,网上很多观点,基本上都说是违法行为,可能要给予治安处罚,不涉及刑事犯罪。但是这样还不够全面,再搜一个,“刑法关于冒用身份证犯罪的规定”,马上就出来了“刑法修正案(十)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4] 。”这样就已经很明显了:首先,刑法上关于使用他人身份证是可能构成犯罪的,但是构成犯罪的前提是“盗用”他人身份证,如果不是盗用,则很可能不构成犯罪;然后还有一个问题是“情节严重”,就是说即使是盗用,如果情节不算严重也不构成犯罪。

从一个案例谈年轻律师应当如何给当事人解答问题

年轻律师应当善于利用搜索工具

按照上面的思路搜索之后就可以给当事人解答了,是不是承担刑责就看你是怎么拿到人家的身份证的,是怎么使用人家的身份证的,你用人家的身份证人家知不知情?同意不同意?有没有给好处人家?如果不知情,不同意,那这个问题可能就比较麻烦,有可能涉嫌犯罪了。就要考虑下一步,这个事情做的次数多不多?获利情况怎么样?还有没有其他什么违法行为,损害其他利益什么的,就是看看情节是否严重了。当然,如果用这个五保户的身份证五保户是知情同意的,那就没啥好说了,应该不会构成犯罪。

所以说搜索的方式也很重要,抓住关键问题去搜索,然后使用中立搜索、正面搜索和反面搜索的方式去寻找答案,正面搜索可以是直接搜索“某某行为构成犯罪”,反面搜索可是“某某行为不构成犯罪”,比较中立的搜索方式是“某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样几种观点都出来了,均衡评判一下哪种观点更合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就可以了。

然后是民事赔偿这块,五保户的损失是什么?名誉损失没有,那就是不得领五保补贴了,少领了多少就补多少就可以了,这些钱都可以算出来。出了这个事后可能就要把这几辆车的登记变更或者注销了,然后看看能不能帮五保户恢复身份,继续享受五保补贴,如果可以,后面就没啥损失了,前面的损失就据实计算就好。从五保户的角度来说,五保户可以主张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撤销登记,要求重新认定五保户,要求社保部门补发福利。如果社保部门不补发,再要求张三主张赔偿。但是如果真要起诉也比较麻烦,案由是什么?侵权诉讼?侵害什么权?名誉权或者其他?这个也不是侵权的直接损失。所以我觉得找张三赔偿的民事官司也不好打,理论上应该是走撤销登记,要求社保部门重新认定,补发费用。如果实在不补发,再告张三侵权损害赔偿吧。好像没有侵害社会福利权这个东西?

分析到这里,这位律师又放出了一些信息,说这个案件是张三过来咨询,去年因为这个事村委找张三和五保户来调解,张三本来答应好了给钱,但是后又反悔不给了。

如果是张三来咨询那就好办了,这个时候就要叼杠(批评教育)一下这个张三了,千万不要因为张三找你就偏袒他。要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简单的说,告诉张三赶紧给钱处理完就好了,对于一个老板来说,能花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花钱就能解决问题是最好的,这个事情本身是张三自己没做对,可能还获利了,人家五保户确实受到损失了,给人家一点补偿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人家一个五保户也不容易。

如果不给钱,这个事情搞来搞去搞到后面,万一人家五保户说对这个事不知情,是被骗被偷拿身份证去办的车辆登记,去公安报案就麻烦了。这个时候张三能怎么办呢?他有证据证明身份证是五保户给他的吗?五保户同意给他使用了吗?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老板如果不会做事,以后可能会吃大亏的。

所以这个社会为什么有很多人被打,被捅,被砍?就是因为很小的问题处理不好,本来自己有过错还嚣张,自己不占理还蛮横,自己欠人家钱要么赶紧给钱,要么一个态度好点,现在没钱给个承诺,态度诚恳点,我相信不会有人去砍你。

所以说到这里,律师要明白自己的站位,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千万不能因为张三来找你就站在他的角度去出馊主意,要看到这个事件中谁是获利方,谁是受害方,谁是强势方,谁是弱势群体?如果对方是受害方,就要站在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劝当事人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妥善解决争端,万不可因为这个当事人找你就一定要完全站在他的角度无理取闹拉偏架,因为这样搞不好很可能后面有一天会害了他。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他来找你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问题,妥善的解决问题,最大可能去维护他的利益。所以在他能承受的金钱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去调解,妥善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免受后面可能的牢狱之灾,把暴力纠纷或者刑责的风险掐灭在萌芽阶段,这不是对他最大的利益吗?

很多时候当事人看事情没有这么长远,我们要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去为他着想,为他把控可能的风险,解决社会问题。

须要知道,公平正义永远是社会的主流。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5
下一篇 2023-12-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