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咨询:
律师你好。我最近在网上看到别人私自用我的作品了,想要打著作权官司,但是不知道诉讼官司要打多久?还有诉讼费会不会很贵?
律师回复:
一、关于诉讼官司要多久的问题?
1、一审程序
(1)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在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二审程序
一审判决后,一方不服可上诉,即进入二审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执行程序
作为原告,若获取生效胜诉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判决,则可能涉及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以上为法定时限,诉讼时长会受到是否诉前联调、是否存在诉讼中止情形、送达的难易程度、是否需要调查取证、是否鉴定评估、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案件多寡等的影响,故无法明确具体的诉讼时长。
诉讼没有赢家,双方皆可能有金钱、时间等成本的损失,建议尽可能利用调解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官司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二、关于诉讼费缴纳问题
(1)如果诉讼请求只是要求其停止侵害不涉及财产的话,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2)如果诉讼请求不仅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还要求赔偿损失的话,涉及财产,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③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④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⑥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⑦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⑧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⑨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⑩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具体数额以法院出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4)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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