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2018年9月,北京的乔女士与山东威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约定2019年9月份交房。房地产公司到期未按时交房,乔女士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其进行维权诉讼。冠领李宁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近日成功帮助乔女士拿回购房款。

北京的乔女士于2018年9月份在山东威海购买了一套将近11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款18万,双方当天便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1万元定金。此后乔女士陆续在指定时间支付房款9万元。

2019年5月,双方又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该房地产公司四个月后交房,销售人员承诺交房后可代为出租,按时向乔女士返利,后期的8万元在交付房屋时支付即可。因为签约时乔女士年事已高,出于对销售人员的信任未仔细核对合同条款。

其实,签订合同时已超过约定付款的时间节点,因此按该时间节点付款直接会构成乔女士违约。可惜的是,销售人员均系口头或打电话告知,乔女士未留存相关证据。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此后,房地产公司无故拖延交房日期,乔女士多次催促其交房,可是迟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乔女士决定诉讼维权,经过多方咨询,她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师事务所。

冠领李宁律师了解案情后,对此案进行了详细分析,乔女士这才知道自己误入了房地产公司设定的格式条款陷阱,于是委托李宁律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时,在李宁律师的努力说服下,当时的销售员终于在开庭当天同意出庭作证。

法庭上,案涉房地产公司辩称:只收到乔女士的房款共计7万元;乔女士在签订认购书后参与砸金蛋活动获得的阿玛尼手表,价值四五千元,应予返还。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冠领李宁律师指出:

首先,乔女士已支付房款共计10万元,尚欠8万购房款。当时的销售员可以作证,3万的购房款乔女士已支付;另外,在2020年4月份,该房地产公司向乔女士发出的催款律师函里明确载明:至今尚欠房款8万;

其次,对于返还阿玛尼手表相应价款问题,该房地产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乔女士收到手表及手表价格,所以乔女士不承担返还责任;

最后,涉案房屋现在仍不具备交付条件,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合同无法履行,应当解除该认购书并返还10万购房款及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李宁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判决:解除乔女士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案涉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乔女士10万元购房款以及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误入格式条款陷阱。如果遇到房地产公司未按时交房问题,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单位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2-06 13:28
下一篇 2024-02-06 14: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