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广东五位律师获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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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任活动,聘任189位特约监督员,人数创历史新高。

广东5位律师获聘。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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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胜方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征夫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列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黎霞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青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聘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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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朱列玉律师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参加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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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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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胜方会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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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督员制度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以来,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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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以来,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广大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基层,走进法院,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大力宣传弘扬法治,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表示——

希望受聘的特约监督员牢记使命重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周强提出五点希望。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监督,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反馈问题,促进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走进法院、走近法官,积极参与旁听大案要案庭审、见证和参与现场执行、座谈调研等活动,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不断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加强监督,及时反映人民法院存在的问题,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五是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传递法治声音,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戴均良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搭建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希望来自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特约监督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本领,找准定位,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密切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表示——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平台,这项工作自2010年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各位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传递群众呼声,当好法院工作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调查员、法治建设的宣传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法院更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在昨天天的聘任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聘任189位特约监督员,人数创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聘任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潘立刚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孙华璞、刘海泉、杨万明、胡云腾、裴显鼎、贺小荣出席活动。与会领导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以下为通知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适应人民法院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聘任(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志刚、才华、马一德、马玉红(女)、马海军、马福昌、王小云(女)、王义军、王卫国、王岚(女)、王贵齐、王俊峰、王振民、王涛(女)、王填、车捷、方兰(女)、方复全、方燕(女)、尹田、孔令智、孔晓艳(女)、邓泽永、邓振龙、左中一、叶赞平、田春艳(女)、史玉东、史伟云、史贵禄、代喜院、冯帆(女)、兰青(女)、宁凌、皮剑龙、吕子军、吕红兵、朱山、朱列玉、朱征夫朱建弟、庄毓敏(女)、刘正、刘光萍(女)、刘廷安、刘江东、刘守民、刘红宇(女)、刘杰、刘季幸、刘玲(女)、刘起涛、刘锐(女)、关宏怡(女)、江天亮、汤维建、孙文彬、孙其信、孙学龙、孙宪忠、苏亦工、李士强、李大进、李义虎、李正国、李亚兰(女)、李光宇、李延萍(女)、李秀香(女)、李君、李林、李宗胜、李保平、李莉(女)、李桂琴(女)、李强、李碧影、杨玉芙、杨伟坤(女)、杨松(女)、杨维汉、杨蓉(女)、杨震、肖伟、肖胜方肖新月(女)、吴青(女)、吴金笔、吴梅芳(女)、吴焕淦、里赞、邱立成、何仁学、何福胜、余梅(女)、谷凤杰(女)、沈中阳、沈瑾、宋丰年、宋元俊、迟日大、张小燕(女)、张志良、张利民、张宏祥、张凯丽(女)、张学兵、张珂、张慧(女,鄂伦春族)、张慧(女)、陈卫东、陈本宇、陈东辉、陈军(女)、陈志列、陈忱、陈良、陈玮(女)、陈紫萱(女)、陈瑞爱(女)、邵志豪、范鹏、范永贞(女)、林金星、林浩、尚伦生、尚瑞芬(女)、罗瀛(女)、周卫健(女)、周世虹、周桐宇(女)、周善红、法蒂玛(女)、赵冬苓(女)、赵皖平、南存辉、侯华梅(女)、侯蓉(女)、姜希猛、姜明、洪波、秦光蔚(女)、秦希燕、袁爱平、袁晶(女)、聂永平、贾尔恒·阿哈提、顾培东、倪邦文、徐国权、徐建贤、徐隽、奚丹霓(女)、高子程、高永、高明芹(女)、郭文圣、唐长红、涂伟明、黄茂兴、黄宝荣、黄超(女)、黄廉熙(女)、戚建波、崔建梅(女)、崔根良、章锋、阎建国、彭静(女)、葛益平、韩德云、覃建宁(女)、傅莉娟(女)、番跃平、曾丽(女)、温娟(女)、富康年、谢文敏(女)、谢勇、蔡学恩、蔡玲(女)、翟友财、樊芸(女)、黎霞(女)、潘晓燕(女)、潘锋、魏玉山、魏青松、魏春(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期五年(2018年—2023年)。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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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广东省律师协会

编辑、排版 | 扬法

校对 | 颜晓鹏 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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