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罗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线上调解 破解残疾少年困境

2022年3月30日,罗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前往受援人张某某的家中进行现场回访,详细了解张某某近期的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赠送了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以及慰问品。回访过程中,受援人的爷爷不停地向案件回访人员表达着感谢之情:“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的援助让我的孙子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为我们解决了一件操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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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出生于2003年的受援人张某某是个不幸的孩子,在2004年4月被诊断为脑萎缩。2018年左右,又被查出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且构成二级精神残疾,需常年吃药以维持病情。其父亲于2008年因交通事故死亡,母亲在2009年改嫁至新县后,从未给张某某支付过抚养费及医药费。张某某自幼由爷爷抚养长大,但随着近年物价的上涨,生活开支一再增多,张某某病情也未见好转,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无法继续挣钱抚养张某某,而其母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张某某的基本生活,无奈之下,前往罗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陶主任了解情况后,认为案情虽然不复杂,但是涉及年迈的老人、低保户家庭,还有成年精神障碍者,是一起特殊的追索抚养费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法定指派条件,便立即决定为张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朱伊翔律师承办此案。

朱伊翔律师接受指派任务后,迅速与张某某及其爷爷奶奶会见,通过嘘寒问暖拉家常,逐步切入了案件正题,了解并掌握全部案情,并根据受援人的诉求,认真准备起诉、立案、开庭等工作。后来,由于疫情反复,而对方当事人身处外地,为方便各方沟通交流,朱律师特意向法官申请建立了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案件群,一方面保证公开公正,另一方面也给双方反映问题、讲讲心里话,搭建了一个平台。

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通过线上调解,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张某某母亲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张某某当年抚养费3800元,自2023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张某某当年抚养费50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在张某某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母亲负责帮助其寻找工作以助其独立生活。

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该调解结果不但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也保障了张某某今后的生活,为其自力更生、独立生活打下了基础,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此案作为一起成年精神障碍者向其法定监护人索要抚养费的典型案例,对于律师今后办理类似案件而言,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案中,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援助律师灵活运用线上、电话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创新做优便民惠民法律服务,终于使受援人在今后的日子里,有家可归、有人照管、有人抚养,生活有保障,切切实实让受援人感受到人间大爱和社会温暖。案件办理过程处处彰显着法律援助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娴熟的业务技能。

近年来,罗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后,法援中心也将继续以群众满意为动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法治阳光温暖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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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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