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一侦查机关被要求纠正整改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首批5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直面当前辩护律师执业的难点痛点,旨在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计审查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2000余件。其中,已办结1600余件。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反映“限制律师会见通信”的,共计600余件;反映“未送达文书或告知移送情况”的,共计300余件;反映“不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共计200余件。

徐向春透露,各地在办案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查实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200余件。在查实的案件中,通知纠正70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500件。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了一起律师申请知情权的监督案,涉及办案机关重大程序性决定作出后,律师的知情权问题。

2019年11月20日,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某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律师鲁某某受委托,担任戴某某的辩护人。同年12月16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鲁某某。12月25日,鲁某某向某市检察院申诉称,该侦查机关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020年1月19日,该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类案问题《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侦查机关对多次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

“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不能及时知悉重大程序性决定等问题,既有办案机关自身执法不规范、办案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也有律师与办案人员沟通不畅、信息对接不及时等因素。”徐向春说。

徐向春同时表示,检察机关牵头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合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范了问题的发生;同时,推动办案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运用智能化手段,破解信息沟通不畅等难题,及时高效保障律师知情权。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徐向春指出,目前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值班律师、量刑协商等领域又出现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新老问题交织的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现状与人民群众对法治、人权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有差距。

据介绍,正在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已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未设置律师“绿色通道”,未成立专门办案组或有专门检察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比申报;对认真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优先作为评比表彰对象。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1-18 03:12
下一篇 2024-01-1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