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系列-当事人之问:在工作中受伤了,公司不管不问,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在工作中受伤了,公司不管不问,怎么办?”,律师遇到这样的问题,第一反应是“你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问题是怎么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呢?

想要享受工伤待遇,最关键的一步,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的,就不可能享受工伤待遇。至于工伤认定后,能够享受什么待遇,本人已在前期发文中进行了阐述。

今天,本人就聊聊工伤的认定程序。

什么时间内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前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及个人均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会再受理,当然受伤职工就不能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了,所以一定要及时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怎么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经审核属于工伤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职工受伤后,为什么会出现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单位根本就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时单位往往就不会主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单位未缴纳的,则职工所享受工伤待遇的所有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工伤认定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往往指的是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让司法机关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时,要催促单位在3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拒不配合的,职工个人要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千万不要拖延,若是过了申请期限,则后悔莫及。当然在此过程中遇到相关困难又无法解决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以上就是本人对工伤认定问题的初步介绍,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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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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