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衣工上班时猝死,家属认为43万赔偿不合理 律师: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法律效力,可申请仲裁

样衣工上班时猝死,家属认为43万赔偿不合理 律师: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法律效力,可申请仲裁

↑受访者提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部分)

红星新闻记者丨罗梦婕 实习生丨刘宇恒

责编丨任志江 编辑丨彭疆

3月6日,样衣工赖某林在岗位上突发心源性猝死。其家属称,在讨要死亡赔偿金时发现,赖某林所在公司此前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他们说突发心梗是自身问题,公司会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些钱。”赖某林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几经交涉,最终在石狮市宝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签下了赔偿金为43万元的调解协议。但对于赖某林的死是否属于工亡,以及最终的赔偿金43万元,家属仍有异议。

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李旻表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佳表示:“死者家属可以在认定工伤以后,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向涉事公司主张的费用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刘佳表示,在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如若死者家属仍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再到单位注册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因调解协议书已具备法律效力,调解结果能够发生改变的可能性很小。

样衣工在车间突发心源性猝死

近日,福建的赖先生向红星新闻爆料,称自家堂兄赖某林在3月6日于福建省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一生产车间突发心源性猝死。因赖某林的母亲已有77岁高龄,两个儿子还未成年,妻子又是文盲,为其讨要公道的事便落在赖先生的身上。

赖先生说,其堂兄生前身体健康,除了有血压偏高的情况外并无大碍,且据其了解事发前赖某林也不存在过劳加班的情况,“但样衣工是一个比较动脑的岗位,一天需要工作9个小时,有时候10个小时。”此外,赖先生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此前并未给赖某林购置工伤保险,签署的劳动合同也被公司以拿去盖章为由,并未返还到员工手中。

对于赖先生的上述说法,一位已从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离职的员工表示确实如此,“我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他们没有买工伤保险,劳动合同也没有返给我。”

另外,赖先生还告诉记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家属只能在死者死亡一个月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亡申请,而一个月内必须是公司去申请才可以,“但涉事公司一直没去申请。”

在赖先生提供的一段其与涉事公司沟通的录音中,一男子表示,“公司并未想过逃避责任,但是死者家属所提出的条件与公司的预期偏差太大,是完全不合理的”;“就是因为是上班时间出了事,所以说公司才会(出于)人道主义(处理)。如果说是因为工作死亡的,这个公司根本就逃不掉。但是他是因为自身问题,突发心梗,我们谁都不愿意遇到”……

3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上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案件已提交至当地司法所,由司法所(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处理。随后,记者又拨打石狮市司法局宝盖司法所的电话,接线人员回应称,案件仍在调解中。

3月29日,赖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当地司法所(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调解,他们与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就赖某林工亡赔偿金一事达成调解协议,由涉事公司赔偿赖某林家属43万元,而家属需自行处理赖某林的丧葬费用,且双方都保证不再因为此事产生任何纠纷,否则需负法律责任。

在赖先生提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赖某林妻子与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产生纠纷的主要事实为:赖某林于2022年5月进入该公司从事样衣车工工作,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月薪计算,2023年3月6日下午1时50分左右,赖某林在车间上班时突然晕倒,经送石狮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确诊为心源性猝死,事后双方就工亡赔偿金一事产生争议。

上述人民调解协议书还称,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与赖某林工亡相关全部赔偿项目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43万元;死者家属自行处理赖某林的丧葬后事,全部费用自理;死者赖某林的家属保证今后不会再因这次事件向石狮市盛传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提出赔偿和诉讼请求……此事为一次性终结解决,双方都保证今后不再为此事产生任何纠纷,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样衣工上班时猝死,家属认为43万赔偿不合理 律师: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法律效力,可申请仲裁

↑受访者提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部分)

43万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合理?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李旻表示,在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本案情况,工人在工作时间猝死了,视同工伤。”

李旻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本案中,如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家属完全可以等到4月7日后,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佳表示:“在退休年龄以内,并且跟这个单位已经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用工关系,就是我们所谓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有义务要给员工去买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单位没有买社保,所有责任都需要单位来承担。”

针对赔偿金额数目问题,刘佳解释,工亡赔偿金标准全国统一,“工亡近亲属可主张的费用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刘佳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9283元×20=985660元;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不过,刘佳表示,人民调解协议书在经由双方签字后便已具备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在法院的裁定书下来后,双方需按照调解书里签订的内容履行。如若有一方不愿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在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如若死者家属仍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再到单位注册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因调解协议书已具备法律效力,调解结果能够发生改变的可能性很小。这本案中,若双方并未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赖某林家属则可以在工伤认定以后,直接提请劳动仲裁,“裁判文书生效后,赖某林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如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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