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路面治理力度,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巴州公安交警深入辖区开展以“非法营运危及他人,搭乘黑车祸及自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活动中,巴州公安交警依托“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和“七进”宣传活动,采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宣传讲座等形式,讲解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并对所查获的非法营运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确保查处一例、震慑一片,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

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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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倡导群众共同抵制“黑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切实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并踊跃举报非法营运线索,从源头上防控非法营运,积极营造一个平稳、健康、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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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营运车辆?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也就是大家平时说的”黑车“。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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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日,库尔勒公安交警在上户中队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新MSF**8号小型轿车涉嫌非法营运载客。经库尔勒公安交警对同车人员及驾驶人逐个询问,确定此车是从轮台县出发至库尔勒市的非法营运车辆,目前已移交轮台县运管局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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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17时许,和静公安交警在和静县兴和市场查获新AB***7号白色中型普通客车非法营运载客。经核查相关证件,收集固定证据,驾驶人刘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在未取得营运证件的情况下,在兴合市场路段搭载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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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20时许,塔里木公安交警在塔里木西环公路38公里处对新M77***号东风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紧张,遂对同车人员及驾驶人逐个询问。经查,该车由库尔勒开往库车,途经塔里木辖区库东路,驾驶人阿某收取每人200元的车费将6人从库尔勒送到库车。塔里木公安交警立即与轮台县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将非法营运车辆及7人移交轮台县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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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08时20分许,焉耆公安交警在客运站执勤时,查获赣V9***N号七座普通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在查询中得知车内乘客均不认识驾驶人,且该车逾期未审验。原来,该车辆不仅超员、车辆未审验、还是一辆“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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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标准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九条: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

如何鉴别黑车?

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服务质量监督卡正规营运车内副驾驶前的工作台设有服务质量监督卡,在卡上有驾驶员照片、公司名称和监督举报电话。计程计价器出租汽车的车内安装有计程计价器,并按计价器收取乘客运费。“黑车”没有车票,或以假票、废票搪塞乘客。询问是否拼客“黑车”驾驶人为扩大利润,大多数会选择半途拼客的形式使车位满载,不会按时发车,不按营运线路行驶,一旦得知其要先在市内绕行拉客,则可判定其极有可能是“黑车”。巴州公安交警提醒再着急 人身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抑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共振宣传·农村篇|非法营运危害大 乘坐“黑车”有风险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编辑丨孙 荣审核丨吴建军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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